以脫貧摘帽為新起點 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李永勝
3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京出席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系統總結我國脫貧攻堅取得的決定性成就,闡明打贏脫貧攻堅戰面臨的困難挑戰,提出確保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的目標任務,堅定了我們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的決心和信心,同時,他強調“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明確了脫貧摘帽以后怎么干,為持續推進脫貧攻堅指明了方向。
脫貧摘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階段性目標,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的戰略安排。其標志性的指標就是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完成脫貧摘帽并不是現代化建設的最終目標,只是我國推進現代化的一個階段性勝利。按照黨的十九大戰略規劃,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可以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20年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第二階段,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成為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領先的國家,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從我們黨規劃的“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來看,脫貧摘帽、穩定脫貧是基礎、前提,建成現代化強國、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目標,也是穩定脫貧的保障。所以,脫貧摘帽是邁向現代化強國新的起點。
脫貧摘帽意味著我們將徹底消滅困繞中國幾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但是,它并沒有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絕對貧困問題解決后,反貧困將從針對絕對貧困轉向相對貧困問題,值得我們關注并妥善解決。為此,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奮斗創造一切,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脫貧摘帽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為了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須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繼續奮斗,推動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經濟社會發展。
以脫貧摘帽為新起點,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針對主要矛盾的變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統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建立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體制機制”。這就是說,在脫貧摘帽后,要根據主要矛盾的變化,轉變工作方式,建立完善的體制機制,推動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脫貧摘帽是以消滅絕對貧困為目標的階段性任務,它具有特殊性、局部性、緊迫性和突擊性特點。鄉村振興戰略是黨中央對“三農”問題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它具有綜合性、整體性、漸進性和持久性特點。鄉村振興戰略著眼于從根本上解決農業、農村、農民的“三農”問題,實現農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標,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因此,脫貧摘帽了不能松勁,不能停頓,不能懈怠,要以此作為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從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破解新問題新矛盾,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繼續奮斗向著鄉村振興目標沖刺。
首先,堅持精準扶貧思想。繼續做好幫扶工作,保持脫貧攻堅政策穩定,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由精準幫扶、脫貧脫帽轉移到精準鞏固、全面提升幫扶質量上,激勵干部不松懈,確保群眾不返貧,穩步推進脫貧攻堅成果。第二,疏導思想,提高內生動力。堅持扶貧與扶志相結合,不僅摘掉“窮帽子”,更要挖掉“窮根子”,不僅做好眼前的物質扶貧,更要做好長遠的精神扶貧。要以鄉村振興戰略激發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內生動力和外在活力,充分調動他們的致富積極性,助力破解相對貧困,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第三,要以脫貧攻堅在產業、生態、組織、文化、技術和人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為基礎,推動要素配置、資金投入、公共服務、干部配置向農業農村傾斜,全面實現鄉村振興。第四,堅持分階段有序推進和分地區逐步推進。脫貧摘帽完成前,要以脫貧攻堅夯實鄉村振興基礎,把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融入具體的脫貧攻堅行動。脫貧摘帽后,以鄉村振興引領扶貧工作,為鞏固提升脫貧成果提供新要求、新動力和新保障。從實際出發,分區分類制定差異化策略、精準施策,逐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
(作者系陜西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