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打擊網絡犯罪要技術革新
日前,最高法發布《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據統計,2016年至2018年,網絡犯罪案件已結4.8萬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與發展,傳統違法犯罪不斷向網上轉移、滲透、蔓延,網絡犯罪已成為許多國家第一大犯罪類型。據公安部透露,網絡犯罪已占我國犯罪總數的1/3,且呈不斷上升態勢。網絡黃賭毒、盜竊、詐騙、傳銷、販槍、傳授制爆技術、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增多,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相對于傳統違法犯罪,用大數據“畫”出的網絡犯罪,輪廓更加清晰、特征更加明顯。比如說,犯罪主體低齡化,年齡在18—30歲之間的占了多數;犯罪方法智能化,網絡犯罪分子往往具備專業技能;犯罪行為隱蔽化,網絡的開放性和虛擬性使得網絡犯罪具有極高的隱蔽性;犯罪結果擴散化,跨地域、跨國界特征非常明顯;犯罪目的牟利化,非法斂財是主要目的;犯罪組織團伙化,與以往“簡單結伙”“單兵作戰”不同,如今的網絡犯罪,組織化特點日益明顯。
傳統違法犯罪逐漸向網上轉移,新型網絡犯罪不斷涌現。鑒于此,外部監管也要將更多精力放在網上,在打擊網絡犯罪上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網絡安全。針對網絡犯罪方法智能化,打擊網絡犯罪要注重智力投入,與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公安機關必須提升偵查整體能力,實現技術的全面革新,引入更有效的技術手段,以專治專,以快制快。
針對網絡犯罪團伙化、專業化,打擊網絡犯罪要多方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司法部門、網絡服務提供者、社會組織、用戶個人都有合作義務。尤其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有責任也有能力向社會提供安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以更有效的技術對抗與防御,讓網絡犯罪從“事后防御”“事中攔截”擴展到“事先預警”,從而降低犯罪發生率。
打擊網絡犯罪,事關網絡安全、社會穩定、百姓幸福,必須眾志成城、同心協力。
(摘編自11月21日《廣州日報》,原題為《把更多精力放在打擊網絡犯罪上》)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2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