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創新引領國家治理現代化
十九屆四中全會在黨的全會歷史上第一次著重研究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若干重大問題,系統總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旗幟鮮明地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要堅持和鞏固什么、完善和發展什么的重大政治命題,必將為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
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文共出現“改革”28次、“創新”31次,貫穿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形成和發展歷程、我國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顯著優勢、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總體要求、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具體制度等全部重要板塊。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遵循科學的方法論,始終將改革創新作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動力源和加速器,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在不斷改革創新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各項制度體系最早可以追溯到局部執政時期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特色行政體制、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等都可以在瑞金時期找到雛形。黨在根據地建立人民政權的治理實踐,為新中國建立新型國家制度提供了寶貴經驗。建國后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為當代中國改革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奠定了制度基礎。因時而變、因勢而新、與時俱進,中國共產黨98年和新中國70年就是一部依靠改革創新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歷史。
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善于自我完善、自我發展,使社會始終充滿生機活力是我國國家治理的顯著優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銳意改革、勇于創新,書寫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現代化,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沒有講過,前人沒有系統做過,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沒有干成過,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供參考。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要有戰略定力,既保持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延續性、穩定性,也要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堅持改革創新是新時代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的基本原則。《決定》指出,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總體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亟待通過改革創新攻堅克難,著力在制度建設方面補短板、強弱項。例如,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抓緊制定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改革創新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13個方面的關鍵路徑。《決定》提出了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人民當家做主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等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13個方面重點任務。這13個方面的制度改革體現了“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涵蓋治黨治國治軍、內政國防外交、改革發展穩定各個領域,具有系統性、整體性、全面性。在構建完善制度體系過程中,需要堅持問題導向,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吸收人類制度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為我所用。例如,《決定》創造性地將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體系、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單獨列出,說明這些方面的改革對于確保國家繁榮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具有極為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曾深刻指出,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惟改革創新者勝。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我們要拿出“敢為天下先”的勇氣,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積極探索適合自身發展需要的新制度、新政策,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永葆生機活力。
[張 克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