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和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產黨
【研究心得】
民國前期是近代中國城市化發(fā)展的較快時期,但貧困人口問題卻不容忽視,特別是伴隨著農村經濟形勢的日益惡化,大量離村農民涌入了城市,給城市經濟的容納力帶來了極大挑戰(zhàn)。這一問題在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更為落后的大量傳統(tǒng)內地城市中顯得尤為突出。其貧困人口群體規(guī)模之大、影響之深,在當時曾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民國前期內地城市貧困人口的來源、構成、生活和社會變遷狀況,都屬于整個近代中國社會轉型期歷史的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處于內戰(zhàn)和分裂中的半封建半殖民中國嚴峻的社會矛盾。反過來,由于內地自身地緣條件、經濟水平等因素的制約,內地貧困人口處境更為艱難,由此引發(fā)的社會矛盾也更加尖銳,這是內地城市貧困人口問題特殊性的一面。
除了已有貧民,失地破產農民構成了民國前期內地城市貧民的主要部分,自清末以來日益嚴峻的人地矛盾已經讓中國農民難以維持生計,而民元以來連綿不絕的內戰(zhàn)、沉重的苛捐雜稅,以及各類天災人禍不斷摧毀著傳統(tǒng)的鄉(xiāng)村社會,大批農民陷入破產境地,不得不遠走他鄉(xiāng)謀取生計。根據(jù)相關統(tǒng)計,全國農戶總數(shù)從民國3年(1914)到民國7年(1918)逐年遞減,民國3年尚有59402380戶,到民國7年已經減為43953478戶。1936年中央農業(yè)實驗所對全國22省1001縣農民離村現(xiàn)象的調查表明,全家離村的農家一共有192萬余戶;有青年男女離村的農家有350余萬戶,其中,前往城市的離村農民占總數(shù)的59.1%。如此眾多的破產農民涌入城市,必然導致城市人口規(guī)模迅速膨脹。例如民國17年(1928)漢口人口為55萬余,至民國24年(1935)已有81萬余之多,北平民國17年(1928)至民國24年(1935)7年間全市共增加人口23萬余。
當時疲弱的內地城市經濟并不能為大量涌入的人口提供足夠的就業(yè)以維持生計。根據(jù)1920年M.S.Gamble(甘博)對北平所做的社會調查,全市約有失業(yè)者96850人,占全市人口的11.95%,到1930年北平失業(yè)者已經增加到23萬,約占全市人口的17%。1935年漢口市人口總計801949人,其中有職業(yè)者為539842人,約占總人口的67.32%。根據(jù)1926年四川省警察廳對普通戶的戶口統(tǒng)計,成都全市普通戶男女共計304291人,其中有職業(yè)者107544人,無職業(yè)者45234人,失業(yè)者為151513人,失業(yè)率約為49.79%,而無業(yè)與失業(yè)人口合計占了人口總數(shù)的64.66%。無業(yè)和失業(yè)人口激增,使得有職業(yè)者也不得不忍受惡劣的勞動條件和菲薄的薪酬收入。
當時對北平、武漢、重慶、成都等內地各大城市的勞工家庭的調查統(tǒng)計都表明,青壯年構成了貧困人口的主體,普遍都超過了人口比例的半數(shù)。在性別比例方面,貧困人口中男性雖然多于女性,但性別比例反倒普遍低于所在城市的性別比例,例如北平市公安局1930年戶口統(tǒng)計表明,北平人口男女比例為158.83,而同期貧民性別比例為119.31,這反映出婦女經濟地位相對更為低下的現(xiàn)實。內地城市貧困人口主要以來自城市周邊地區(qū)的本省籍人口為主,這主要是受到當時城市經濟發(fā)展水平和交通條件的制約,也反映出當時內地城市經濟輻射能力的局限。內地城市貧困人口的教育程度普遍較低,除了少數(shù)產業(yè)工人,大部分苦力和女性的教育水平都非常低下,經濟的貧困是貧困人口缺乏教育的根源,同時也導致脫貧更加困難和貧困代際傳遞的加劇。
生計極為艱難是內地城市貧困人口面臨的普遍性問題,不少貧民月收入尚不到10元,且很不穩(wěn)定。由于收入不敷所出,貧民不得不仰之于借債、典當,以維持生活,其中不少人還要依靠各慈善機構的救濟。例如,著名社會學家李景漢先生所調查北京之1200家貧戶之中有各項債務者464家,占總數(shù)的38.7%;經常典當者790家,占總數(shù)的65.83%。與微薄的收入相應的是難以糊口的生活,1937年成都勞動負販界的平均恩格爾系數(shù)高達63.34%,有些群體的恩格爾系數(shù)已高達85%以上,可以說是“僅能生存或說半生不死”狀態(tài),更無什么教育、娛樂、醫(yī)療之類的消費可言。
民國時期內地城市貧困人口日常飲食的主要特征表現(xiàn)為食物簡單粗陋,粗糧主食占食物消費比例過大。成都勞工階級米面等主食消費占食物總支出的75.13%,北平更高達80%。住房方面,絕大多數(shù)貧民全家擠在一間陋室生活,而人力車夫等苦力更只能寄居在車廠和小店之中,甚至露宿門樓和橋洞之下。因為貧困人口絕大多數(shù)開銷為食品、房租和燃料所占據(jù),能夠用在衣著上的開銷可謂少之又少,最困難的群體只有依靠慈善捐助來解決衣著問題,其余的也多通過冬夏衣服循環(huán)典當,合家共用一套棉衣褲等方式來勉強應付衣著上的最低需求。總之,民國時期城市貧困人口的生計艱難現(xiàn)象普遍存在于各城市之中,而內地城市因為經濟水平整體貧弱而更為嚴重。
廣大內地城市貧困人口在為城市經濟的發(fā)展提供大量廉價勞動力、推動城市化進程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尤其是貧困人口的生計問題日趨嚴重,更加劇了社會矛盾的激化,犯罪、自殺、娼妓、乞丐等“城市病”日益嚴峻,而貧困則是上述問題的最大根源。國民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都曾試圖采取各種措施以緩解或解決貧困所導致的各種問題,例如成立救助機構、頒布慈善與救助法規(guī)、鼓勵慈善事業(yè)等。但由于國家的貧弱和政治的腐敗與低效,使得民國前期的各級政府未能對社會弱勢群體實施真正有效的救助。
廣大內地城市貧困人口面對自身的艱難處境發(fā)出了絕望的呼聲,亦為自身圖存與反抗社會不公做出了不懈的抗爭。從自發(fā)的經濟斗爭到有組織的政治斗爭,從爭取自身權益到反帝、反侵略、反專制的政治覺醒,內地城市貧困人口群體逐步走上政治舞臺,成為近代社會革命與轉型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
通過對民國前期內地城市貧困人口的深入分析,我們可以認識到其形成與發(fā)展的根本原因是當時尚處于艱難轉型期的近代中國的苦難歷史的衍生與折射。同時,對于貧困人口悲慘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發(fā)的社會問題的探討,則更加深入地揭示了貧困對于城市社會建設的破壞性作用,而國民政府對于這些社會問題采取的應對措施及其失敗的過程也揭示出,只有人民當家作主,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國家統(tǒng)一與安定和平,大力發(fā)展社會生產力,努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方能解決包括貧困人口問題在內的中國之發(fā)展與出路問題。這正是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國共產黨、選擇社會主義的必然所在。
(作者:李映濤,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民國時期內地城市貧困人口與社會變遷研究[1911—1937]”負責人、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