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及其現實意義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鮮明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重大判斷。這一重大判斷,不僅為新時代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指明了新的發展方向,而且為實施新時代“兩步走”戰略提供了決策依據和理論支撐。
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事物是發展變化的,矛盾不是一成不變的。1956年黨的八大報告指出:“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于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于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1979年中央召開的理論務虛會上明確指出:“我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很低,遠遠不能滿足人民和國家的需要,這就是我們目前時期的主要矛盾。”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做了規范的表述:“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之后黨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沿用了這個關于社會主要矛盾的表述。黨的十九大做出的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是新時代開啟全面建設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邏輯起點,是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新升華。
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矛盾的一方面表現為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以及我國經濟實力、綜合國力的大幅躍升和提高。今天的中國,不僅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位,而且連續多年保持第一制造大國地位,220多種主要工業品產量居世界首位。但發展當中依然存在不協調、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矛盾的另一方面表現為人民生活需要也同樣發生了顯著變化,不再局限于衣食住行等物質方面的“硬需求”,而是更加強調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軟需求”。如此矛盾兩方面對立統一,社會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而必然演變成“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要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進一步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的新要求,還必須看到社會主要矛盾新變化中蘊含的“不變”,那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強調的,“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牢牢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這個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始終把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放到首位,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這個“不變”是解決好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變”的前提和基礎,不能因“變”而忘記了“不變”。
在新時代新征程上謀劃“五大建設”,必須把發展重點放在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這個新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上。為此,要堅決摒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質量、低效率的粗放式的傳統發展方式,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抓手,下大力氣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做好結構調整的“加減乘除法”,繼續加強實體經濟建設,加快建設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推動完善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最終形成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全要素生產率全面提高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新的發展方式。要長期堅持、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保證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守中華文化立場,立足當代中國現實,結合當今時代條件,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要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完善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良好的社會秩序,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要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統一行使監管城鄉各類污染排放和行政執法職責。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
(作者:韓保江,系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