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截至今年3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專題欄目《懺悔與剖析》已經推出3年。3年間,該欄目不定期曬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典型違紀違法案件,通過剖析案情及違紀違法者的心靈懺悔,給黨員干部以深刻警醒。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貪腐官員懺悔,可以尋找出貪腐犯罪的種種原因,可以更加有的放矢地懲治犯罪。從今天起,《法制日報》視點版推出“聚焦懺悔錄中的廉政風險點”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陳 磊
□ 本報實習生 陳佳韻
“我粗淺地認為,收受紅包禮金行為比較隱蔽,你知我知,成本低、風險小,一般會抱以僥幸心理。”
說這番話的,是四川省農業廳原巡視員胡相全。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專題欄目《懺悔與剖析》公布了胡向全的悔過書。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自2015年2月底推出該欄目至今,已經披露了22名違紀違法者的悔過書。《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其中有19人在悔過書中反思自己的腐敗原因時,提及了或是僥幸、或是貪欲、或是不平衡的心態。
腐敗犯罪普遍存在僥幸心理
胡相全是最新一名被該欄目公布悔過書的腐敗官員。
1953年出生的胡相全,2013年12月落馬時已年屆花甲,“曾經的郵遞員一路成長為正廳級干部,又何以倒在了退休前夕”?
1996年至2013年,胡相全在擔任四川省簡陽市委副書記、書記,資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四川省農業廳副廳長、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下屬單位和個人、企業負責人等所送禮金,涉案總金額折合人民幣1067萬元。
“在胡相全的自我反省與檢查材料中,其曾提到自己在與下級干部交往過程中,大肆收受紅包禮金,金額從幾千元到幾萬元甚至十余萬元不等,涉及人數眾多,收受金額之大,連他自己本人事后都不敢相信。”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稱。
而胡相全在悔過書中反思說:“對收受紅包禮金問題,最初階段,我是不情愿也是反對的,當面拒絕、退還過,甚至還給予批評。”
“到后來,隨著崗位權力、影響力不斷擴大,奉承話、恭維話聽多了,就飄飄然了,對接收紅包禮金的行為慢慢放松警惕,總覺得紅包是人家主動送來的,收下好像也沒虧欠別人,久而久之,送禮的人多,收的錢也越多。”胡相全說。
“收受紅包禮金行為比較隱蔽,你知我知,成本低、風險小,一般會抱以僥幸心理,如東窗事發怪運氣不好,如幸運過關,則名利雙收。”胡相全這樣總結自己的心態。
2016年4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胡相全有期徒刑10年。
對此,曾從事多年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羅猛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幾乎所有的腐敗犯罪都存在僥幸心理,行為人認為其行為不會被他人發現,否則不會去犯罪。
《法制日報》記者逐篇查閱悔過書發現,在22份悔過書中,有10人明確提及對自己的腐敗行為被發現“心存僥幸”,占比達到45.4%。
例如,河南省沁陽市供銷合作社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原經理徐國旗在悔過書中說:“為什么有的人能夠堅守住、管住自己,而我卻沒有呢?其中還有一個僥幸心理在作怪,以為自己‘操作’的更‘巧妙’,不會被發現,不會出問題。”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夏平也在悔過書中表示,自己“法紀意識淡漠,自作聰明,心存僥幸是成因。收受賄金,自以為是一次性的交道,以后再也不來往了,不會有問題,沒有去想‘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道理”。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也發現,僥幸心理在以往的腐敗案例中并不鮮見。
他對《法制日報》記者說,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的腐敗經歷表明,正是由于心存僥幸,他們才將腐敗動機轉化成為腐敗行為。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向《法制日報》記者分析,貪腐官員心存僥幸,也與他們缺乏組織監督、紀律約束有關,使他們沒有得到及時的懲處,逐漸從違紀走向犯罪。
心理“不平衡”以腐敗彌補失落
江蘇省徐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張引,則是首個被該欄目公布悔過書的腐敗官員。
2015年2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推出專題欄目《懺悔與剖析》,同時披露了《變了味的“獎金”——徐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張引案件透視》。
張引在分析自己的腐敗原因時提及:“看著那些老板住豪宅開好車,穿名牌出入高檔會所,燈紅酒綠紙醉金迷,過得何其瀟灑自如!比比自己,沒日沒夜地加班,有時招商引資還要賠著笑臉,每個月就拿這點工資,覺得太虧了!”
“我自感層次比他們高,文化水平又比他們高,憑什么不如他們?想想心理就失衡。”張引反思說。
“心理失衡”的并非張引一人。
2016年5月,《懺悔與剖析》欄目披露了重慶市城口縣人大原黨組書記、主任于少東案件警示錄。
幼年時期,于少東曾飽嘗食不果腹之苦,他至今仍然記得在莊稼地撿拾糧食和用野菜雜糧充饑的情形。
1978年,于少東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四川醫學院。大學畢業后,于少東主動要求回到偏遠的城口縣工作。踏上仕途之后,他用20年的時間從縣醫院院長升到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幾乎每隔4年左右就獲得一次提拔。
于少東在悔過書中說:“2003年擔任政府常務副縣長之后,隨著我縣錳礦開發的不斷升溫,一些名不見經傳的人很快腰纏萬貫發了跡。”
在長期交往中,于少東與這些發了財的錳礦老板們逐漸成了“兄弟伙”,喝酒、打牌,看別人一頓飯就消費幾千上萬元,而自己辛苦一年的工資還抵不了幾頓飯錢。
“我的心理也就漸漸失去了平衡。”于少東說,漸生了追求額外金錢的欲望。
在廣東電網公司原總經理吳周春看來,“眼看那些認識的老板住高級別墅、上高級酒樓、坐高級名車,我心里想,他們所賺的大筆財富有不少是我一個電話、一個招呼、一個表態得來的”。
“我心理很不平衡,權錢交易、等價交換,既然你憑我的權力得到財富,要你一些也屬正常。”吳周春在悔過書中剖析心跡。
《法制日報》記者統計顯示,總計22份悔過書中,有9人明確提到“心里開始不平衡”“心里很不平衡”,占比達到了40.9%。
對此,莊德水認為,不平衡心理是一些官員走向腐敗的重要心理誘因。
“官員在跟私人企業主交流時,看見別人住豪宅、開豪車、高端消費等,心理不平衡,就容易在經濟利益上彌補自己的失落,從而產生腐敗行為。”莊德水分析說。
宋偉的看法是,在典型違紀違法案例中,由于心理不平衡導致腐敗行為的比例比較高,一方面說明這些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總開關”沒有關好,另一方面也說明十八大之前一個時期的政治生態使一些領導干部追逐個人利益和物質享受。
心存貪念是腐敗產生根本原因
“覺得太虧了”的張引還在悔過書中說,反思這些年思想蛻化變質的軌跡,自己“腐爛的根源”,還包括“貪欲之心”。
2011年11月的一天,徐州市泉山區某街道辦事處魏某來到了時任泉山區區委書記張引的辦公室,恭恭敬敬地遞上了一張5萬元的銀行存單:“張書記,這是我們街道給您發的拆遷項目的獎金,密碼和以前一樣,就是存款日期。”
張引很自然地收下了。
案發后統計,2007年9月至2012年10月,張引先后收受8個街道和兩個單位所送的“拆遷獎金”等40次,共計人民幣139.7萬元,平均每個月收到兩三萬元。
張引在悔過書中說:“由于我利欲熏心,自私和貪婪不斷升級。”
“我拿‘獎金’是公開的,特別是擔任書記后,‘獎金’一年比一年多,這還不夠,我甚至巧立名目私分公款,表面上把獎金作為鼓勵先進,實則是為了個人斂財的方便。”張引說,“有時長時間拿不到‘獎金’,我還會主動打電話‘詢問’:項目進行得怎么樣了,加快進度啊,大家都比較辛苦,該鼓勵的要鼓勵啊!得到了這種暗示,他們也就心領神會。”
2014年5月,張引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貴州省水利廳原廳長黎平在反思自己違規違紀甚至犯罪的原因時,也認為“自私心和貪欲之害”是其中一個重要方面。
黎平回憶說:“多年來,我為蔡某事業的發展搭建了平臺,提供了很多幫助。他承接水利工程項目,我給予了不少關照,蔡某也利用與我的良好個人關系在下面攬了一些工程。”
“在收受蔡某錢財時,也曾有過顧慮和動搖,最終都還是私心和貪欲之念占據上風,從而作出錯誤選擇。”黎平說。
廣東電網公司原總經理吳周春認為,自己蛻變成為腐敗分子,“追尋根源,心存貪婪是根源”。
福建省南安市委原書記駱國清則表示,自己是“一個‘私’字在作怪,一個‘貪’字在膨脹”。
遼寧省撫順市原市長欒慶偉分析自己受賄的原因時認為,自己“貪權貪錢貪色”。
《法制日報》記者統計顯示,總計22份悔過書中,有10人將貪欲、貪念作為墮落的原因之一。
莊德水分析認為,腐敗官員這種貪念是一種積累的過程。收受第一筆賄賂時,心里是不安的,但是過了一段時間,沒人發現,組織也沒找他談話,最后演變成更大的貪念,“當他們內心被金錢所誘惑,就難以控制,從而走向腐敗深淵”。
羅猛表示,腐敗犯罪是一種貪利型犯罪,普遍存在貪婪享樂的心理,行為人通過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公款或權錢交易收受賄賂,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占有錢財。
“數據表明,心存貪念幾乎成為黨員領導干部腐敗的共性之一,也是腐敗行為產生的根本原因。”宋偉研究發現。
領導干部心理干預亟需重視
針對落馬官員在懺悔錄中的各種心態揭示,我們該如何應對呢?
對此,羅猛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根據腐敗案例揭示的腐敗犯罪中的攀比心理、僥幸心理與貪婪享樂心理,從治理腐敗的角度,必須考慮到我國有幾千年的官本位思想,又處于轉型期這個特殊時期,因此可以通過落實監督制度減少腐敗發生的誘因,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會環境。
莊德水認為,首先,黨員領導干部要增強道德自律感,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治觀,明白從政的真正意義。其次,我們需要從組織角度及時關注領導干部的心理健康問題,在重視反腐敗制度建設的同時,也要重視對領導干部的心理干預,及時疏導他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面臨的心理問題。
“從整個社會環境來說,我們對領導干部、公職人員提出廉潔要求的同時,也要看到執行公務也是一種職業,有其作為一種職業的特殊性,進而培養公職人員的職業榮譽感,產生正向激勵。”莊德水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制圖/李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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