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孝慈規范的形成與傳承
孝慈者,孝敬父母、慈愛子女之謂也。我國孝的觀念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孝”字,這說明公元前11世紀前就已經有了孝的概念。被后世推崇的堯舜禹三代圣君中的舜即以孝著稱。根據現有資料,與當代“孝”字含義完全一致的“孝”,較早見于《尚書·酒誥》篇,其中有言曰:“肇牽牛車,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意思是說,人們于農事完畢之后,趕著車出外做些生意,用以孝敬奉養自己的父母。該書《堯典》篇,則有“克諧以孝”之語。此外《詩》、《易》等古代典籍中亦有關于“孝”的記載。這說明,在西周時期,人們已開始形成自覺的“孝”的觀念,“孝”在當時已成為人們普遍接受并遵循的道德原則。它要求為人子女者,對在世的父母要尊敬、順從,恪盡奉養之責,否則就是“不孝”,是“元惡大憝”,須嚴加懲處,“刑慈無赦”(《尚書·康誥》)。
西周之后,儒學興起。儒家創始人孔子以“貴仁”著稱,他繼承了“愛親之謂仁”(《國語·晉語》)的思想,并加以發展。提出“孝”為“仁”本的思想。《論語》記載孔子學生有若的一段話,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其意是說,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確立了,道就會產生。孝悌就是仁的根本。此言雖出自有若之口,實是孔子思想的直接反映。這一點,從《孝經》記錄的孔子之言即可看出。他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開宗明義》)“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孝經·三才》)“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經·圣治》)。可見,孔子不僅認為“孝”為“仁”本,而且把“孝”視為統治者治理天下、教化百姓的精妙之道、無敵利器,并進而向人們提出“入則孝,出則悌”的道德要求。
孟子繼承了孔子重“孝”的思想,并首先提出“孝悌”之說。他說:“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并進而揭示了“孝悌”與儒家所倡導的其他德目的內在聯系:“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盂于·盡心上》顯然,孟子是把親親、敬長視為仁、義,并要將其廣泛施于天下。他還說:“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孟子·離婁上》)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孟子以“父子有親”概括了父子之間的倫理關系和原則,并將其置于五倫之尊。這個“親”字,很好地反映了父慈子孝的倫理關系。人人都是父母生養,對父母孝敬、親近是當然的事。天下兒女都是父母的血肉,所以,父母對兒女呵護、親愛、慈愛也是當然的事。一句“父子有親”,孟子便將父母子女間天然的骨肉血緣關系上升為人倫大道。
那么,如何才能稱得上“孝親”呢?孟子首先運用反證之法對世俗之孝予以闡釋:“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者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離婁下》)也就是說,一個人如若懶惰不勤、好下棋喝酒、貪吝錢財、偏愛妻室兒女,都會導致不養父母;若放縱耳目欲望、逞能勇好斗毆,就會使父母蒙羞,甚至戮及父母。這樣的人當然不能稱之為“孝”。反之,一個人如若辛勤勞作,不放縱自己,不貪財好色私子,遵守國家法令,使父母生活安定平和,就算是“孝”了。這是“孝”的最起碼、最基本的要求,是普天下都適用的道理。
另外,孟子還從四個方面作了進一步發揮:第一,不以天下儉其親。孟母謝世,孟子為其母舉行盛大葬禮。其徒充虞問:棺木是否太講究了。孟子說:“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于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后盡于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于人心獨無餃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孟子·公孫丑下》)可見,孟子認為,與父母子女間的親情相比,財物實在是輕之又輕。只要條件具備,絕不能因為惜物而薄待了自己的父母。誠然,輕財物重親情值得提倡,但若因此而追求奢侈華美,實是不該。第二,不以廉害親。陳仲子為保持其廉潔,不吃母親的東西,不住哥哥的房屋,離母避兄獨自生活。對他這種偏頗行為,孟子覺得十分好笑,認為陳仲子這樣的人,“蚓而后充其操者”。(《孟子·滕文公下》)意即只有先當蚯蚓,然后才能成為推廣無求于人而自給自足的廉潔的人。顯然,孟子認為,父母子女之親情無論如何都應很好地保持,不可求廉傷“親”。第三,父子之間不責善,終身傾慕、親依父母。孟子認為。要保持父母子女間天然的血緣親情關系,必須盡可能排除一切可能導致父母子女發生矛盾的行為。“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孟子·離婁上》)何也?“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孟子·離婁上》)在孟子看來,父子責善,則易離心離德;責善是師友間的事,而非父子間的事。不僅如此,孟子還要求人們對父母終生親依、愛慕,不為功名利祿、妻室兒女所左右。這里,他提出了終身慕父母的范例——奧舜。“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為此,孟子感慨說:“此之謂大孝。”(《孟子·離婁上》)第四,孝親之要在養志。孟子認為,真正的孝應當是使父母發自內心地感到幸福,這就要求為人子女者應對父母有深厚、誠摯的愛,應善察父母內心的意愿和感受,靈活機動地去侍奉父母,“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孟子·離婁上》)只要有誠、有愛、有德、有善,則德積善明孝達。
孝慈規范在秦漢之際得以強化。為迎合漢代“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儒者以孔子、曾子論孝之語為素材,撰述《孝經》。該書把一切道德行為統攝于孝德之下,對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不同等級的人實行孝道的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比如,天子治天下、諸侯治國、卿大夫事君、庶人耕稼都是孝。它還提出了調和事君與事親矛盾的方法,把離父事君當作孝道的重要內容之一,以抬高孝道之名,教育人們先忠后孝。此外,它還特別強調孝之于治國平天下的意義,將儒家的德治主義轉化為孝治主義。漢惠帝時,國家增設“孝弟”、“力田”之科。東漢時,將每年察舉孝廉一、二列為常科,并規定:“凡有孝子順孫,貞女義婦,皆旌表其門。”(《漢書·藝文志》)唐玄宗李隆基曾為《孝經》作注,頒行全國,足見孝德在歷史上的重要地位。宋元明三代皇帝都曾專下詔書,以薦舉孝悌之人,治不孝者之罪。
二、孝慈精神的內涵及其特征
所謂孝慈精神,乃是血緣親情所催生的、中國傳統文化所養育的、用以指導調節家庭長輩和晚輩之間利益關系的價值理念,即長輩應關心愛護晚輩以盡慈道,晚輩應孝敬贍養長輩以盡孝道的思想意識。孝慈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促進家庭關系和諧、提高個人修養的潤滑劑,也是人際關系和社會和諧的內在要求。“孝”和“慈”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傳統道德之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極其重要的道德規范。這些都逐步形成獨具中國文化特色的孝慈精神。可以說,支撐中國傳統家庭道德教育的精神支柱就是孝慈精神。
基于中華民族傳統的價值觀念,孝慈精神相應地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血緣為本的“親親”情感性特征。“親親”情感,即父母與子女相互親近、相互依賴的親親之情。二是親子關系失衡的權利義務性特征。親親尊尊原則確立了父母的獨尊地位,導致了親子關系的失衡,即父尊子卑。于是,親子之間的權利義務也出現了失衡,雙向的權利義務性更多地表現為子女對于父母的單向義務性。三是家庭本位的家庭社會雙重性特征。在孝慈精神中,孝首先要指向在世父母,其次還要指向去世的父母及祖先。而在后者,當孝的指向依此類推至久遠時,就與宗族的祖先的孝相關聯;更由于宗法制度下的宗子是宗族祖先的象征,宗族性的“追遠”往往表現為對宗子的孝。再者,在具有氏族屬性的宗法社會中,養老與養小依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即宗族在這些方面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因此,在家國同構的社會中,孝慈精神不僅具有家庭倫理維度,也同樣具有社會倫理的屬性。上述特征源于孝慈精神自身,也是孝慈精神與中華先民生存事實相適應的集中體現,因此,孝慈精神作為傳統社會家庭道德教育的精神支柱無疑具有其內在的合理性。
三、孝慈精神對家庭倫理構建的重要意義
(一)孝慈精神是家庭縱向倫理關系的內在需求
《易傳·序卦》認為:“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再如,《禮記·昏義》說:“男女有別,而后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后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后君臣有正。故日:昏禮者,禮之本也。”這種觀點認為,正是因為有了夫婦關系,才有所謂父子,君臣以及上下諸關系的相繼產生。人類的血緣“親親”情感逐漸演變成價值自覺意識,于是產生了最早的孝慈意識。孝慈意識在漫長的家庭生活歷史中慢慢發酵而成長為孝慈精神,在小農經濟和宗法制度的影響下,孝慈精神作為中華先民的思想意識,逐漸外顯成為支配乃至決定家庭生活的孝慈倫理規范。
孝慈精神及其外顯所形成的孝慈倫理,基本上是由中國古代的經濟、政治、文化等事實所決定的。人類社會要存在,就必須存在家庭縱向的親子關系,而只要親子關系存在,那么,基于血緣“親親”情感的孝慈精神就必然而存在下去。父母之慈愛,養育了年幼的子女,實現了親子生命的轉化,完成了人類生命的延續;而子女之孝愛,則贍養了年老體衰的父母,承接了生命延續的任務,實現了對父母慈愛的回報。如此,孝慈精神引領著中華民族得以代復一代地繁衍生息,中華文明得以幾千年一脈相承而不致斷絕。可見,孝慈精神作為家庭生活的倫理精神,內生于中華文明積淀之中,具有廣泛的生活基礎。
(二)孝慈精神是現代家庭功能實現的倫理保證
當代社會,人們的家庭生活出現了一些倫理問題。首先,夫妻一體意識下降,個體本位理念增強。傳統倫理雖然強調夫義婦聽,夫主婦從,但也強調“夫婦一體,榮辱共之”,(《白虎通·論妻諫夫》)因此,夫妻雙方基本上會積極確保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與此不同,在今天社會中,社會已經廢除了男尊女卑、夫主妻從的傳統家庭生活方式,在制度層面實現了夫妻平等,而女性的廣泛就業,更是在經濟層面實現了夫妻的平等和自由。于是,夫妻“一體”意識減弱了,而個人意識增強了,家庭倫理觀念的重心開始了從家庭本位向個人本位的轉移。而這一切必然導致家庭意識的淡漠,導致父母慈愛的減少甚至缺失。其次,孝愛意識日漸淡漠,拒養趨勢越來越強。在傳統社會中,孝一再得到強調,“能養”、“不辱”、“顯名”作為不同層次的孝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從而在客觀上緩解甚至解決了親子關系中的養老沖突。當今,中國日益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已成為中國社會的重要問題。然而,家庭養老模式卻不得不面對令人擔憂的現實:其一,獨生子女越來越多,養老負擔成為子女難以承受的重擔;其二,孝愛意識日漸淡漠,子女偏向拒絕承擔養老的責任;其三,家庭教育注重功利,將道德教化功能讓渡給學校,事實上造成了道德教育的主體虛化;其四,家庭生活重視物質,棲身家園缺乏精神。應當看到,人不僅有物質的需要,還有精神的需要。唯有“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義、婦聽、長惠、幼順”(《禮記·曲禮上》),家庭成員才能獲得精神上的滿足與慰藉。孝慈精神是現代社會正常發揮家庭功能的倫理保證,這是由華夏文明的基因決定的。
(三)孝慈精神是構建現代家庭倫理的重要資源
如今,在現代化進程的沖擊下,家庭倫理的現代重構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嚴峻問題之一。要構建現代家庭倫理,就必須面對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倫理,就必須面對傳統的孝慈精神。眾所周知,中國傳統家庭倫理植根于血緣關系,并由家族與國家政治相連,成為世界文明史上的重要現象。所以如此,是有其內在原因的。這里的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因為中國古代史的特殊路徑,即“亞細亞的古代”路徑;二是因為中國獨特的地理環境及其農業生產方式;三是因為“親親”的育幼和養老的人類學事實;四是因為以孔、孟為代表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提倡和實踐。這些原因相互競爭、影響,共同造就了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規范了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生活。
家庭倫理起源于血緣“親親”情感,具有等級性和排外性。這是抹不去的文化胎記。現代社會轉型以及家庭結構和家庭功能的重大變化,迫使家庭倫理的重心逐漸從縱向轉變為橫向,縱向親子關系的地位大不如從前那樣高高在上了。但是,即使如此,家庭也依然具有生育功能,也依然存在著縱向的親子關系。因而,它也就必然需要縱向的親子倫理。如此,基于血緣關系而形成的孝慈精神就必然成為現代家庭倫理的應有之意,傳統的孝慈精神應當也必須成為現代家庭倫理建構的重要資源。
四、孝慈精神的現代化
孝慈精神現代化,既要與現代社會、家庭特點相適應,又要保持孝慈精神的相對獨立性。現代化的孝慈精神應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血緣性特征。孝慈精神的根本特征就是血緣性,失去了這個特征便不再是孝慈精神。基于血緣,家庭成員親其親、愛其親,既與傳統道德相一致,也與現代道德相融合。二是平等性特征只有強調人格平等,親子雙方才不會忽視對方的存在,才會在人格、權利、義務等方面尊重對方。因此,傳統的父尊子卑應由親子平等所代替。三是雙向性特征。既然現代社會強調平等,那么親子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也應是雙向的。四是情感性特征。在傳統的親子之間,敬畏重于親愛,角色勝于感情。這主要是由小農經濟結構決定的。然而,現代中國社會的快速發展,使得親子雙方都獲得了經濟的獨立性。由此,家庭生活的情感性特征凸現出來,理應成為孝慈精神現代化的一個特點。五是自律性特征。在傳統的宗法制社會中,施慈與盡孝不僅是自律的,更是他律的,甚至表現為法律上的強制行為。然而,在今天的法治社會中,法律的功能日漸突出,而道德的功能卻日漸萎縮。因此,今天的施慈與盡孝雖有一定程度的他律性,但更多的是主體的自律行為。六是寬容性特征。家庭生活是復雜的、充滿矛盾的,其原因在于人的情感。人的情感是豐富、多變的,且難以用理性來控制。因此,道德規則無法在根本上解決家庭的矛盾和沖突,唯有寬容才能使親子關系獲得質的提升,才能成就家庭生活的完美與和諧。
在現代社會中,孝慈精神必然要具有新的內容,經歷一個現代化的過程,適應中國現代社會及家庭的特點。就其社會背景而言,特點有四:一是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意識形態主導;二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三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氛圍;四是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規范。就家庭背景而言,特點有六:一是適應家庭結構小型化;二是家庭功能縮小化;三是家庭生活情感化;四是成員關系平等化;五是家庭決策民主化;六是權利義務統一化。其中,那些社會屬性,所決定的集體主義意識、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意識、政治實踐的民主意識、依法行事的自由意識、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意識等,都必然會對中國現代家庭的特點以及家庭道德教育產生重大影響。所以,孝慈精神現代化,必須與現實社會的特點、社會制度及現有的社會意識相適應。由此可知,孝慈精神現代化不是某個方面的現代化,而是系統性的現代化。概括而言,孝慈精神之現代化包括如下層面:一是家庭道德關系之意識的現代化。孝慈精神所定義的家庭關系是十分復雜的,其外在表現就是規模龐大的家庭結構,比如,多世同堂的大家庭或者多家同宗的大家族。與此不同,現代家庭結構簡單、規模很小,多為三口之家,其關系相對簡單。因此,孝慈精神現代化必然包括家庭關系意識的現代化。二是道德教育目的之意識的現代化。傳統社會中,家庭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滿足延續生命存在與綿延的基本需要,繼而在宗法政治結構和小農經濟結構的社會中實現家庭的存在與綿延。顯然,這種目的與中國社會的現代轉型以及計劃生育制度相違背。因此,改變它并賦之以新的內容也是孝慈精神現代化的應有之意。三是道德教育原則之意識的現代化。在傳統社會中,家庭道德教育的原則就是“親親尊尊”,即人際關系是不平等的,父尊而子卑。然而,與此不同,現代社會的道德重視平等。因此,孝慈精神現代化須賦予家庭道德教育以新型的道德原則意識,從而確定現代社會之家庭道德教育的基本內容。四是道德教育內容之意識的現代化。孝慈精神中的三綱五常、等級尊卑等,都是傳統家庭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在現代社會中,這些內容必然要與時俱進。五是道德教育方式之意識的現代化。毋庸置疑,傳統家庭道德教育的方式具有專制色彩,其基本特征就是耳提面命和身體力行。這一切都是與當時道德的功能聯系在一起的。然而,在現代社會中,法律作用日趨明顯,道德作用日漸式微。因此,德育方式之意識的現代化也是孝慈精神現代的應有內容。
五、弘揚傳統孝慈精神,推進社會主義家庭美德建設
如何盡“孝”呢?孔子主張:第一,敬養父母。對于父母,不養當然是莫大不孝,但僅養而不敬,同樣是不孝。“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怎樣才能在養父母時很好地體現這個“敬”呢?孔子主張,子女不僅要善于體會父母的心態,而且在父母面前應當總是保持愉悅的顏色。這確是一件難事,沒有把侍奉父母視為幸福快樂的思想境界是難以做到的。所以,孔子說:“色難。”(《論語·為政》)第二,以禮侍奉,委婉勸諫。孔子要求人們按先圣留下的“禮”去侍奉父母。而事親之禮,是一個包括養生、送死、致祭諸規范的龐大體系。嚴格按照“禮”所規定的標準去孝敬父母,就不會出現什么錯誤了。即所謂“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同時,孔子還要求人們,在父母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委婉勸諫,這樣才不至于陷父母于不義。而一旦勸諫不成,也要保持對父母的恭敬順從,不要怨恨父母。“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里仁》)說的就是這個道理。第三,善保己身。孔子認為,孝敬父母,還應當讓父母不為自己擔驚受怕,“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也就是說,父母只為兒子的疾病擔憂,而不用擔心他可能去觸犯刑律,或行不義之事,或做冒險之事。第四,父母既沒,繼其志,紹其事。孔子說:“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道。可謂孝矣。”(《論語·學向》)就是說,孝子應當是繼承父母之正業善道,并將其發揚光大者。至于父母之過,之惡,應當改之,去之,否則,是不能算作“孝”的。
如何以慈孝之道推進社會主義家庭美德建設呢?第一,要以慈孝之道推進尊老愛幼風尚的形成。為了撫育子女,父母日夜操勞。“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詩經·小雅·蓼莪》)當父母年老體衰的時候,子女有義不容辭的贍養責任。而所謂贍養,絕不僅止于口腹之養,還應包括“養志”。即在精神上給老人以愉悅,尊敬、體貼、愛護老人。只要對父母心懷敬愛之心,則“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禮記·祭義》)。而作為父母,對子女則負有撫育之責。愛幼,首先是保證孩子吃飽穿暖,不受凍餒之苦。但是,這并非愛子女的全部,真正的愛不僅包括養,更要包括育,即教育子女健康成長,“愛其子而不教,猶為不愛也。”(《遜志齋集》卷一《雜誡第三十七章》)那么作為父母,應當如何施教呢?“賢父之于子也,慈惠以生之,教誨以成之。養其誼,藏其偽,時其節,慎其施。”(《說苑·建本》)也就是說,父母應當從培養孩子的道義,積蓄孩子的后天才能,對孩子的節操適時培養,視孩子的行為謹慎人手施教,只有這樣,子女才能成才成器。在教育子女的過程中,父母也應注意以身作則,為子女樹立良好的榜樣。“以身率人,自是不勞力。”(《朱子語類》卷二十三)反之,則會“上梁不正下歪”。其結果當然不言自明。
第二,要以慈孝之道推進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圍繞“孝慈”,古人還提出了兄友、弟恭,用以調節家庭內部的人倫關系。儒家將其簡化,是為“孝悌”,即孝親敬長。這一觀念,幾千年來,在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團結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即使在今天,仍有許多可取之處。《漢書·武五子傳》中說,“陰陽不和則萬物天傷,父子不和則室家喪亡”,深刻說明了家庭關系調適的重要性。另外,孝道包含的“敬長”思想,對于建立“團結、友愛、平等、互助”的鄰里關系也大有幫助。荀子說:“遇鄉則修長幼之義”(《荀子·非十二子》),鄰里雖非血親,卻有長幼之分。既然有長幼,晚輩對長輩就應尊敬、有禮,即所謂“貴老、敬長”(《禮記·祭義》,而長輩也應“慈幼”(《禮記·祭義》)。這樣,鄰里之間就可互相尊重、互相敬讓,有活齊動手,有難大家幫。“外睦者,人事濟”(《省心錄》),此之謂也。
總之,傳統孝慈思想不僅在歷史上發揮過積極作用,而且在今天和未來仍具有普遍性、永久性意義。我們應當繼承其精華,讓它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濟南社會科學院經濟所所長、研究員,本文刊登在《理論學習》2017年第2期)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