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TVBS新聞臺報道,臺灣有賣場為搶顧客而提供無條件退貨,甚至有賣場連西瓜吃到剩下皮,都可以退。
根據臺灣地區相關法令,在實體店面購買的商品不適用7天鑒賞期,除非有重大瑕疵才可以退貨,不過現在不少賣場,都提供消費者更有利的退貨條件,希望以服務爭取更多消費者認同。
有顧客拿來已拆封的商品前來退貨,柜臺人員二話不說立刻拿封箱膠帶,將客人要退貨的商品彌封,到底是什么原因要退貨,也只簡單問了2句:“那請問是什么問題?”消費者:“有些重復買、有些買錯口味。”
除了電子產品,其它各種商品,都提供無條件退貨。柜臺人員甚至說:“你西瓜吃到剩下皮也可以退。”
但賣場也規定,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書籍和電子用品、消耗性的電池、衣物等衛生用品不能退,其它只要消費者有疑慮、不合用、不滿意,賣場都會同意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