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公共債務條例修正草案”,根據最新版本計算,扣除已舉債額度,“六都”(含準“直轄市”桃園縣)未來只剩3000多億元(新臺幣,下同)舉債空間。其中,臺北市舉債額度恐縮水2000多億元,預計后年起實施。
臺當局“行政院”最新版的“公債條例修正草案”首度曝光,總債限不變,但“六都”將以自籌財源、賦稅實征數、人均負債、面積等指標,爭食舉債大餅。
依據草案規定,過去使用十幾年的債限計算基礎GNP,全面改為GDP,打破現行臺北市和高雄市合占前三年度GNP平均數5.4%的舉債優勢。修正后,臺當局總債限為41.2%,“直轄市”總債限為7.25%,縣(市)總債限為1.43%,鄉(鎮、市)總債限為0.12%。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北市舉債上限原本是4800多億,瞬間縮水2200億元,扣掉目前債務2000億,額度只剩670多億元。邱大展說,“五都”(臺北、新北、臺中、臺南、高雄)里只有臺北舉債上限減少,“根本是把北市的舉債額度分給其他縣市”。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說,按臺當局“財政部”版本,未來各市舉債上限極可能因現有債務為“基礎”的不同,出現不公平待遇。
臺中市長胡志強說,調整版草案忽略新升格“直轄市”的發展需求,變成“先借先贏”,對臺中市不公平。臺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表示,臺中市剛升格,捷運、基礎設施正在建設,初步估算臺中市總舉債額度為785億元,六年后就達上限,將限縮臺中發展。臺北市額度是臺中兩倍以上,高雄市舉債額度也比臺中市高,這樣的分配比率顯然不公平。
臺南市長賴清德表示,新版公債條例內容,讓臺南市很難有機會發展,連基礎建設都還不夠,臺當局沒有考慮以項目方式先協助建設,卻還限縮舉債空間。
高雄市政府也反對調整版,建議臺當局應給合理舉債空間,讓高雄完成重大基礎建設。高市每年歲入出差短約150億元,此剩余舉債空間僅得支應2至3年預算,馬上瀕臨債限規定窘境。
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桃園將因新版條文的限制,無法充分運用更大舉債空間,對一向謹守債限限縮支出規模的地方政府不公平、也不合理。
他表示,舉債額度較高的“直轄市”,因先前已提前借入并已提前建設,應該節制不能再擴增;建議新版公債條例加上“如有已超過債限的市,由‘財政部’訂定限期還款”條文。(中國臺灣網 杜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