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6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經建會主委”尹啟銘25日表示,為了鋪陳臺灣地區走向區域經濟整合的道路,將在今年10月、11月進一步規劃自由經濟示范區的功能,可能將以制訂特別法規的方式建置,尹啟銘還透露,自由經濟示范區中一定會有高雄。
馬英九于選舉前夕在提出的“黃金十年”愿景中,已納入“自由經濟示范區”規劃,希望落腳于高雄南星自由貿易港區。
經過幾個月的規劃,尹啟銘指出,未來自由經濟示范區應具備3層意義,即法規松綁,提升企業的競爭力與生產力;讓企業有一個自由、彈性高的經營環境;將自由經濟示范區鋪陳為臺灣地區走向區域經濟整合的準備。
尹啟銘指出,臺當局“經建會”還需進一步探討符合上述3個層面意義的自由經濟示范區的功能,大約10月、11月即可提出初步規劃,不排除會訂定特別法規。
針對自由經濟示范區的地點,尹啟銘雖然說,現在談落腳處還太早,但他也首度表示,高雄有海港、航空港,同時又具備工業、商業、農業等良好條件,因此高雄會是第一個自由經濟示范區,但也不排除其它地方毛遂自薦。(中國臺灣網 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