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4月1日電(記者陳立宇 劉舒凌)臺灣“交通部觀光局”1日宣布,大陸旅客來臺個人游第二批,將再開放10個試點城市,并分兩階段實施,4月28日啟動第一階段天津等6個城市,來臺人數配額也由每天500人增為1000人。
“觀光局”表示,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與大陸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經多次磋商后,雙方同意第二批的試點城市為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及深圳共10個城市。
“觀光局”表示,臺旅會與海旅會考量試點城市開放的均衡性及準備程度等因素,將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6個城市,4月28日啟動;第二階段再啟動濟南、西安、福州及深圳4個城市,預定今年底前,視準備情況啟動。
至于陸客來臺個人游人數配額,兩岸也達成共識,由每天500人增加到每日1000人。
據“觀光局”統計,開放陸客個人游至今年2月底止,陸客以個人游方式來臺人數共有4萬5899人次,來臺人數呈穩定增長趨勢。
“觀光局”稱,為增進臺灣觀光經濟效益,并考量開放陸客來臺個人游以來,未發生重大違規或嚴重滯留情形,決定擴大開放試點城市。
據悉,因應第二批大陸旅客來臺個人游試點城市開放,臺灣“觀光局”將透過臺旅會駐北京辦事處,在即將開放的試點城市,辦理來臺旅游宣傳廣告、觀光推介說明會及增印個人游文宣等行銷推廣工作。
“觀光局”也將在大陸旅客臺灣個人游手冊中,強化相關交通及住宿安全的提醒注意事項,并建請海旅會協助轉知陸方組團社,加強向旅客宣導在臺安全注意事項,未來不僅要讓個人游旅客來得更多,也要旅游得安全。
大陸國家旅游局網站1日也刊出消息,同步宣布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與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經過磋商,已就開放第二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試點城市達成共識。納入此次試點的包括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等10個城市。 4月28日啟動第一階段6個城市,年內啟動第二階段4個城市。
首批大陸居民來臺個人游試點城市北京市、上海市和廈門市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啟動。
2012年開年,由于兩岸關系持穩,大陸居民來臺旅游人次在春節假期也屢創新高并帶動臺灣島內旅游產業,臺當局也就此對赴臺個人游釋出利多,宣布從2月1日起大陸居民二次赴臺個人游免附財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