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陸委會”28日表示,臺當局于2008年7月開放大陸民眾直接赴臺觀光,截至2011年底,陸客赴臺已帶來50.59億美元觀光收益。
據“陸委會”指出,臺當局2008年7月開放大陸民眾直接赴臺觀光,截至2011年12月底止,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大陸旅客赴臺觀光達305萬余人次。若進一步依每名大陸觀光客在臺每日消費金額263.09美元、停留6.5夜估算,陸客赴臺已帶來50.59億美元的觀光收益。
這項開放政策始自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于2008年6月13日簽署“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并于同年7月執行。
“陸委會”指出,由于大陸觀光客赴臺人數有增加趨勢,“交通部”在評估機位、旅館、游覽車等接待能量足夠前提下,透過臺旅會(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與大陸海旅會(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以及海基會、海協會的協商,自2011年1月1日起,將大陸旅客赴臺每天數額由原先的平均3000人提高至4000人。
此外,“陸委會”表示,臺當局于2011年6月22日正式開放大陸民眾赴臺從事個人旅游活動,6月28日首批個人游旅客抵臺。
首批個人游陸客赴臺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臺當局已核準38549人次。其中,已入境者有2 9187人次,目前尚無滯臺不歸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