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市府抽驗140件寵物食品,4件發現標示有牛肉卻沒驗出牛肉成份。臺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此舉已違反“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下架并限期改善,否則可開罰3萬元至30萬元(新臺幣,下同)。
葉慶元說,4件產品成分標示有牛肉,卻沒驗出牛肉成分的產品是倍力康(鮪魚&牛肉)、多比狗多比低過敏配方(牛肉、雞肉、馬鈴薯)、長紅(特級牛肉)、美衛兒哈士寵物食品(特級牛肉)。
他表示,市府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發函通知業者及銷售商,要求上述四項產品在臺北市境內全面下架,并移請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及臺南市等業者注冊地主管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更改標示,否則依“商品標示法”開罰3萬元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