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灣兒童福利聯盟25日公布最新調查指出,臺灣兒童平均一年看33696個電視廣告,其中近萬個是食物廣告,其中飲料類廣告為最大宗,占四成;臺灣地區的兒童每天喝飲料比率更位居世界第四。
調查指出,“吃飯配電視”的小孩在不知不覺中接收更多的食物廣告。用餐時段的食物廣告每5.2分鐘出現一次,是其它時段的1.7倍。
各類食物廣告中,飲料類占四成,其次是快餐店廣告、零食廣告,分別占二成三、二成一。近七成五小朋友表示經常看到垃圾食物廣告,每三個孩子有一個,會因看了電視的零食廣告而想買來吃。
兒盟檢視卡通節目食物廣告出現的頻率,發現平日 (周一至周五),食物廣告平均每小時出現8.8次,而假日 (周六、日)平均每小時出現9.9次;進一步計算食物廣告占所有廣告的比率時,假日 (34%)較平日 (27.2%)高出許多。
對照臺灣兒童平日、假日平均看電視的時間后,發現孩子平日每天看84.2個電視廣告,其中22.9個是食物廣告,假日每天看113.5個電視廣告,其中38.6個是食物廣告。一年下來,臺灣兒童平均一年看逾3萬個電視廣告,其中近萬個(9968)是食物廣告。
調查進一步分析食物廣告內容,蔬果汁飲料廣告強調“喝了之后能夠隨時補充營養,對身體健康有益”。快餐店廣告則營造全家歡樂、溫馨的印象,試圖為高熱量食物營造“健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