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商時報》今天在要聞版塊刊出報道,馬英九昨天聽取臺當局“行政院”提出“振興經濟新方案”草案,除829億元(新臺幣,下同)消費券全部舉債外,也同意跨年度4年4000億元公共建設案。
為了有效提振景氣,臺“行政院”在過去基礎加入重要的新措施,整合成“振興經濟新方案”,內容涵蓋發放消費券、擴大公共建設、推動都市更新、鼓勵民間投資,以及產業再造等。以2009年而言,消費券發放、公共建設擴大、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及加強民間投資,預計可帶動需求,使GDP成長率提高1.64個百分點。
擴大公共建設包括軌道建設、公路建設、衛生下水道、老舊橋梁改建、農村再生、防洪治水、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國道”中部路線擴建、中部鐵路高架捷運化、高雄洲際集裝箱、東部鐵路快捷化等。
此外,在加強民間投資方面,臺當局規劃繼續推006688方案至2009年,擴大中小企業新增投資及創業優惠,提供利息補貼,并加強出口融資優惠及輸出保險,以及擴大外商對臺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