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臺灣網天津12月29日消息 記者從天津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明年1月1日起全市將實行非機動車“實名制”銷售制度。昨日,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天津市第一輕工業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該項制度實施的相關問題向社會進行發布。
近年來,天津市公安局始終堅持從群眾滿意的地方做起,從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抓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著力解決群眾的難題。廣大群眾十分關注的自行車被盜問題,一直是市公安局下大力量整治的重點。2010年,“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被納入全市20項民心工程之一,力求從根本上解決自行車被盜這個全國性的難題。為此,市公安局聯合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部委的文件要求,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決定出臺并實施非機動車實名制銷售制度,努力實現強化源頭管理,降低非機動車被盜案件發生的工作目標。
據介紹,目前,天津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有近300家,銷售網點755家,可以上牌照的品牌車型涉及33個品牌256個車型。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出廠前刻制15位編碼,它就像居民身份證號碼一樣,不會產生重號,故又稱“非機動車身份證”。
天津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購買非機動車輛時應選購刻有15位編碼的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在銷售網點購車時,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銷售網點通過“天津市非機動車管理網”(網址:WWW.tjsfjdcgls.com)當場進行登記、錄入。對于納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可以當場安裝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