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北京市同環保部正式簽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到2015年,本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降低目標為17%,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為46.68萬噸。
昨天,環保部與包括北京在內的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八大中央企業集團簽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責任書主要包括各地方政府和各企業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主要減排任務和措施等,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污染減排負總責,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總量削減目標和重點減排項目按期完成。
國務院頒布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規定了各地節能減排目標,到2015年,全國單位GDP總值能耗降低率為16%,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其中,北京單位GDP能耗降低率為17%,化學需氧量控制在18.3萬噸,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1.98萬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目標為9萬噸、17.4萬噸。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各簽署單位將完成5561個工程減排項目,全國將至少新建1184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總能力4570萬噸,4億千瓦火電機組計劃建設脫硝設施。
根據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通知》,國家將每年組織對省級人民政府總量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或者重點減排項目未落實的地方和企業,實行問責和一票否決。(記者 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