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1月29日電(記者褚曉亮、劉毅非)為促進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吉林省政府日前出臺了相關文件,其中針對金融機構扶持中小企業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對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貸款和擔保業務,所發生的風險損失將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為加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吉林省政府還提出,對從事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加1億元,將給予3萬元獎勵。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照不超過擔保額2%給予資助。
此外,吉林省還規定,將由省、市(州)、縣(市)政府籌資,增加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資本金。省政府對各級政府增資或注資擔保機構,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用于增加擔保機構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