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限購令“舊政新解”引發的上海本地戶籍未婚子女能否購房的政策解釋一解再解之時,被扼殺逾半年的“補繳個稅”又出現了死灰復燃的跡象。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最近有不少擬購房者經過中介公司的“包裝”,成功獲得購房資格。隨著政策面的不斷收緊,中介公司的“包裝”水平也在不斷提升。有包裝公司的負責人甚至向記者表示:“做了一年多了,從未失手過。”
事實上,時至今日,上海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都表示,補繳的個稅均不被認可。
“造假”手段“天衣無縫”?
近日,上海寶山區某投資咨詢公司的客戶經理王全(化名)告訴記者,客戶只要交納2000元的代理費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再經過該公司的“包裝”即可獲得購房資格。
“稅金和滯納金是客戶自己掏的,稅金的具體數額不確定,要看你希望一個月按多少錢交,我負責幫你控制一個月具體交多少的稅。”王全表示,“(做出來的)稅單是一年一張,(上面)每個月(納稅記錄)都有顯示。”
根據滬版限購令規定,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前,已有大量代辦補繳個稅的公司出現。但2011年7月出臺的“滬四條”明確規定,補繳個稅的行為不予認可。日前,靜安、浦東等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也均向記者表示,補繳個稅的行為將無法獲得購房資格。靜安區一位工作人員強調:“稅單上一定要每個月都顯示繳稅額。”
也就是說,和此前大部分補繳的稅單上只有“一筆補繳總額”不同,像王全這樣的包裝公司已能夠“做”出“每個月都顯示金額”的稅單。從理論上看,滬版“限購令”在稅單上設置的“門檻”已被突破。
王全還進一步介紹,從客戶的反應上看,補稅買一手房是肯定沒有問題,但買二手房可能比較麻煩。他同時強調:“月收入最好不要做得太低,因為如果月交個稅顯示為零或者數額太低的話,即使交易成功,銀行也可能不同意放貸。”
一位資深律師告訴記者,如果確實是應當繳納個稅而未繳,因買房需要而補繳的,屬于依法納稅,并無太大風險;但為購房虛構上海工作經歷或虛高應納稅額,則屬于為騙貸采取的欺詐行為,一經查實,銀行將有權取消貸款。
話雖如此,但以王全為代表的“補稅中介”卻對自己的“業務”信心十足。“做了一年多了,從未失手過。”
記者在互聯網上搜索發現,現在像王全這樣為擬購房者補繳個稅的公司確實不在少數。
上海浦東某投資管理公司的周小姐發帖稱:“無論您是外地人士還是港澳臺同胞或者外國友人,無論您在上海有無工作,只需要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月工資金額,補繳月份以及地址和郵編即可。本公司長期為政府招商引稅,可為大家提供補繳個人所得稅的服務。”最后,她強調,“稅單無補繳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