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3月21日電(張乾鑠 廖宴思)廣州市從4月1日起將再次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廣州城鎮平均低保標準和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將分別提高17.14%和24.23%,增幅為廣州1995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的歷年之最。
這是記者21日從廣州市民政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的。廣州市民政局局長李治臻表示,經此次調整,廣州市城鎮平均低保標準將從398.75元提高到467.08元,提高幅度17.14%;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從303.57元提高到377.14元,提高幅度24.23%,農村平均低保標準達到城鎮的80.7%。
李治臻說,廣州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后,以低保標準為基礎確定的基本醫療、分類救濟等社會救助標準也相應提高,同時進一步擴大社會救助面。廣州財政每年新增支出資金1.3億元,預計享受低保救濟和優惠減免政策的城鄉困難居民將新增12000多人。
據廣州市民政局方面稱,廣州市去年12月建立低保標準與物價變動、最低工資標準和城鎮人均收入水平聯動的增長機制,明確當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到一定水平并持續6個月時,將啟動調整機制,提高低保標準,使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因物價上升而降低。
此前,廣州曾通過發放臨時物價補貼,減輕物價上漲對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壓力。就在今年第一季度,廣州市向低收入居民發放了總金額達1.36億元的1月至3月臨時物價補貼、春節慰問金、中央和廣東省一次性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