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已于去年開始,中央財政將連續3年安排專項補助資金予以支持,海南省地方財政將按比例給予配套。為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與省商務廳近日聯合頒發《海南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將對海南產地集配中心等九類項目建設進行資金支持。
按照《辦法》,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海南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建設;海南產地集配中心建設;天津環渤海熱帶(海南)農產品交易物流中心建設;銷地交易配送專區項目建設;產銷商流鏈條建設;冷鏈物流項目建設;海南農產品信息服務項目建設;海南農產品現代物流調運服務平臺建設;經財政部、商務部或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批準的與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有關的其他支出等。對已取得財政性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予重復支持。
符合支持范圍和申報條件的項目單位可提出專項資金申請。(記者羅霞 實習生許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