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深圳市政府召開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7月份起深圳特區內外最低工資標準統一上調為1100元/月。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介紹說,經深圳市政府五屆一次常務會議審定,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9.8元/小時。據了解,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為2008年制訂,特區內為1000元/月、特區外為900元/月。
王敏說,深圳市自1994年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以來,特區內外最低工資一直實行差異標準,寶安、龍崗兩區實行低于特區的最低工資。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將深圳經濟特區范圍擴大到深圳全市,一體化的行政管理體制要求深圳市工資政策的一致和統一。這次調整是最低工資立法以來首次消除了深圳市最低工資政策的特區內外差異,適應了全市一體化發展的要求。
這次調整是在2009年應對金融危機期間最低工資標準沒有調整的情況下,綜合2009年和2010年的情況做出的調整,調整幅度適中,平均增幅15.8%,調整后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仍保持較高水平。
據悉,深圳市經濟30年來一直保持高速發展,相對來說,深圳市近800萬外來勞動者的工資收入仍然偏低,最低工資占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重從1992年的58.6%下降到目前的30%左右,深圳市的最低工資調整幅度落后于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提高速度。
王敏說,此次全市實行統一的最低工資標準,寶安、龍崗從900元提高到1100元,調整幅度較大,短期內可能會導致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面臨人工成本增加的壓力,但必須看到深圳市各區統籌、協調、一體化發展是大勢所趨。希望這類企業以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為契機,通過加快技術創新和產業結構升級,來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推動深圳市的經濟再次騰飛。(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