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點人均70平方米稅率6‰
一石激起千層浪。
5月31日房產稅話題再度成為業內外關注的焦點。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中明確提出,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這令房產稅開征的預期再度升溫。另據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透露,上海版樓市調控細則近期有望公布,萬眾矚目的房產稅條款很可能包含其中。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此次《意見》明確指出“房產稅”,那么界定就比較明確 了 , 無 論 是 物 業 稅 還 是 房 地 產稅,雖然叫法不一,但大多指的是房產持有環節的稅種,目前而言就很明確了。即今年還是要研究調整房產稅。
記者就業內人士透露上海將出臺地方調控細則的情況咨詢楊紅旭的看法,楊紅旭說,“近期上海有可能出臺地方調控細則,房產稅有可能在細則中有所體現。”如果這樣,上海就成為全國第一個推出調整后的房產稅的城市。但這還是短期的、臨時性的措施,為了抑制投機需求、穩定房價,就像北京“限購”一樣,是國家允許的一些地方臨時性地出臺的一些限制投資需求的規定,這與調控方針一脈相承。
楊紅旭分析認為,上海極有可能先對增量住宅征稅,絕大部分自住性住宅(比如規定人均70平方米以內免征,就可以保護原有一套小二房,現新購一套大三房的改善性需求者),暫且都會免征,而且稅率也會比較低,6‰左右比較合適。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房產稅還可能會面向非本地戶口和取得上海居住證未滿一定年限的購房者征收。
楊紅旭告訴記者,在國家沒有全面調整的情況下,地方還是可以試點的。一來房產稅是地方稅種,二來房產稅原本就屬國務院的行政性條例,地方政府只需要報請國家批準就可以進行試點。這同時也意味著物業稅這一稅種今年很難出臺,在這種情況下是要對房產稅進行調整,對相關稅基、稅率擴大到住房領域。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房產稅這一調控手段可謂是千呼萬喚,各方前期研究、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說明中央對此已經有了明確的表態,此時在個別城市推出房產稅可謂是順理成章。
針對了解到的這些情況,《經濟參考報》記者向上海市房管局辦公室相關人士進行了求證。該人士沒有對記者提供的消息表示意見,而是對記者說:“如果有這方面的信息會通過一定的途徑對外發布。”
陳國強認為,這一輪調控手段中稅收手段可謂是從“引而不發”到“呼之欲出”。此前業內外對重慶的房產特別消費稅格外關注,但在重慶公布的具體調控政策中并沒有看到相關的規定,而北京、深圳、廣州等熱點城市的樓市調控細則均已公布,也并不包含此項條款。因此,業內外對于上海會否出臺相關的房產稅條款尤為關注。“無論覆蓋面如何、稅率如何都將對投資、投機需求產生很好的抑制,有助于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過分依賴,有利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陳國強補充說。
不過,也有部分稅收專家對房產稅開征的實際效果持謹慎的態度。“擴大房產稅征收范圍,在短期內也許對遏制房價的過快上漲有點用處,但從中長期來看,作用就要大打折扣了。”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
首都經貿大學稅收研究所執行所長丁蕓也認為,利用稅收手段來調控房市,增加持有房屋的成本,肯定會對市場帶來影響。然而,房產稅等相關稅收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可能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作用,不能過高估計稅收在房市調控中的作用。
楊志勇提醒說,如果真的要出臺個人自用住宅的房產稅,重復征稅問題必須考慮。房地產開發交易環節,個人住宅實際上已經承擔了大量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相關的稅費。“對個人住宅征收房產稅影響面大,必須考慮其社會影響,新稅源的開辟不能不謹慎。特別是近年來,‘被高檔化’的樓盤不少,即使是很低的稅率,居民個人是否有相應支付能力也是一個問題。”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李友元指出,稅收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個環節征收的稅收不可能停留在某個環節或階段,必然會擴展到其他階段,影響到經濟中的各個環節,所以,開征新稅種或政策的調整都應該慎重又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