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2月9日電(記者姚玉潔)據上海銀監局快報數據統計,截至2009年12月末,上海56家主要銀行業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外資法人銀行上海分行)已投放的各項本外幣銀團貸款余額為671.38億元,占全市所有貸款的2.28%,比年初增加131.5億元。2009年度上海主要銀行業機構共簽約銀團79筆,合同金額904.79億元,較上年增加20筆,金額增加99.02億元。
2007年8月,銀監會頒布了《銀團貸款業務指引》,規定對于單一企業或單一項目的融資總額超過貸款行資本金余額10%的大額貸款,以及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貸款行資本金余額15%的大額貸款,都要求通過銀團貸款安排,努力把單個銀行業機構的單一客戶的風險敞口控制住。2008年,中國銀行業協會在銀監會的指導下推動各成員單位共同簽署了《銀團貸款合作公約》。2009年其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又組織編寫了《銀團貸款轉讓交易示范文本》并于今年1月推出,由此啟動了全國銀團貸款交易系統平臺建設項目,大型項目銀團貸款交易轉讓從此有了全國統一的標準合約。
根據銀監會的要求,上海銀監局對今年信貸投向及銀團貸款業務的發展已經作了明確,要求上海各銀行業機構主動加強與上海市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的溝通與聯系,準確把握上海產業結構轉型和投資重點,密切關注新興產業貸款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關注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風險代償。努力滿足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有效金融需求。對于上海重點支持的建設項目凡滿足上述條件的要積極推廣使用銀團貸款,對不滿足但單筆金額超過10億元的貸款項目也要優先使用銀團貸款,既防止獨攬大單堆積風險,也防止一哄而上,競相壓價。同時積極推行銀團貸款轉讓的標準合約,努力推動上海銀團貸款交易系統平臺建設。
對個別因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風險的貸款項目,上海銀監局也要求銀行業機構積極爭取政府支持,通過組建債權人委員會,重組貸款或新簽銀團貸款等方式,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環保政策、項目審核要求和“兩高一剩”類貸款,堅決不予銀團貸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