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本市開展閑置土地登記的公告》》,要求上海轄區內凡依法取得而未開工的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均應登記并說明未開工原因。
登記荒地有先例
公告顯示,閑置土地的登記截止日期為2010年3月22日。對于未按要求登記、未說明原因的建設單位,若地閑置期滿1年不滿2年的,須按土地出讓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而對于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登記,并在誠信檔案中予以記載。
據記者了解,上海規土局開展閑置土地登記并非首次,2007年也曾嘗試過。易居中國房地產分析師薛建雄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每當市場供應比較緊張的時候,政府出手也會緊一點。從這上面看,此次政府意在梳理土地市場歷史遺留的問題。而造成土地閑置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由于動工前的手續繁瑣、時間長導致開發時間推遲,也有因城市規劃、動遷等原因造成的大量土地閑置未能開發。”
薛建雄表示:“像東方海外,中新地產等差不多都是因為這些原因,項目進展不理想。最后只好賣給那種政府公關能力比較強的公司。現在如果政府方面給出了壓力,一些項目的動作未來或會進展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