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7月1日專電(記者孟昭麗)記者從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福建各地已全面建立欠薪應急保障金制度,以預防并解決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已全部建立欠薪應急保障金制度,其中泉州市的豐澤區、鯉城區和漳州市的平和縣、南靖縣還將欠薪應急保障金制度分別向街道、鄉鎮延伸。
福建要求各地明確規定欠薪應急保障金適用條件、使用范圍和資金籌集的具體標準。
福建還將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保障職工支付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杜絕拖欠職工工資現象的發生,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欠薪應急保障金是政府為解決因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造成職工臨時生活困難,并有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而墊付的用于職工臨時生活費或路途費的應急保障專項資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