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清單1日進行第3次降稅。至此,早收清單中大陸輸往臺灣的267項產品、臺灣輸往大陸的539項產品全部實現零關稅。
本次降稅的范圍,包括臺灣輸往大陸的火龍果、電熨斗、家用自動面包機、自行車用橡膠輪胎、農林用輪胎、塑料或紡織材料制其它箱包等30項產品。
2010年6月29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云林和海峽交流基金會時任董事長江丙坤,在兩會第五次會談中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相關附件。根據《附件一: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早收清單內的產品要在協議實施的第三年實現全部免稅。
ECFA早收清單實施以來,對兩岸經濟特別是臺灣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據臺灣經濟主管部門統計,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臺灣廠商累計獲減免關稅約5.51億美元。而農產品方面,2012年1至11月,早收清單中的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的共1.46億美元,同比增長了約36.47%。
針對ECFA早收清單帶來的效益,有人質疑其成效僅獨厚臺灣的某些財團企業。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的曾雅真副教授1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盡管臺灣民眾對ECFA的作用存在不同的評價,但不可否認的是,ECFA為兩岸開啟和平互動的模式,為兩岸人民提供更多元的貨品選擇、更多的工作機會,也為兩岸商人提供更多的市場與商機。
曾雅真介紹,因ECFA帶來的降稅,有些產業主將生產線自東南亞移回臺灣,創造了就業機會,如生產家電的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也有些產業主積極拓展大陸市場,間接帶動臺灣中小企業供應鏈的成長,如生產機械及零組件的臺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曾雅真說,臺灣2012年的經濟成長處于‘保一’(1%)的困境中,ECFA對于臺灣勞工工作機會的維持,經濟成長的促進,的確起了某種程度的作用。
此外,臺經濟主管部門的最新報告認為,隨著早收清單內產品全部降為零關稅,預計ECFA將為臺商爭取更多商機。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范麗青在2012年底的發布會上也表示,(實現零關稅)這是一個好事,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兩岸貿易往來,使兩岸民眾得到更多的、實實在在的利益。(陳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