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22日福州消息 去年底,福建省消委會與臺灣消費教育基金會簽署合作協議,建立閩臺消費教育互動平臺,將閩臺消費維權合作由事后維權提前到事前防范,此舉在全國屬首創,也是閩臺消費維權合作的里程碑。閩臺雙方利用這一平臺,宣傳兩地相關法律法規,通報兩地消費維權工作動態,引導科學、理性、健康、環保消費。
閩臺還在各自主辦的網絡、刊物上開設“閩臺消費教育課堂”欄目,通報兩地有關商品檢驗報告、消費熱點、消費警示、提示信息,指導兩地消費維權事業健康發展。
目前,福建省在兩岸商標保護、消費維權等方面的合作正在不斷推進。去年以來,福建省工商局多次開展金門高粱酒、正新輪胎和阿里山高山茶等涉臺商標保護行動,有效維護了臺商的合法權益。
今年,福建將著力健全閩臺消費維權交流合作機制,探索閩臺交流合作的新途徑、新模式,促進閩臺商標、廣告等工商事務的交流合作。(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