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1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兩岸各自發展文創產業,所創造出來的營業規模總和不及韓國,有臺“文建會主委”盛治仁20日就此指出,兩岸文創產業若能聯手結合雙方的資金、市場、創意與人才等優勢,共同創造出來的營業規模,可以“超越”韓國。
有團體20日召開例會邀盛治仁就臺當局的兩岸文化產業政策進行專題演講時,做了上述表示。他說,2009年臺灣文創產業營業規模為5150億元(新臺幣,下同),大陸為6834億元,相對的韓國是18599億元,兩岸加起來與韓國還有約6000億元的差距。
6000億元的差距,是相當于臺灣或大陸整年度的營業規模。不過,盛治仁也說,韓國文創產業規模高,是因為韓國投入也多,從2002年開始,韓國平均每年都投入逾50億元的資金,2008年更是投入了54.37億元,相對的,臺灣只有16.86億元。
然而,若算所產生的投資報酬率,盛治仁說,韓國是312倍,臺灣是349倍,所以,臺灣的文創產業投資報酬率與成效是與韓國旗鼓相當。再來看對GDP的貢獻度,盛治仁說,以2009年為基礎,臺灣文創產業的營業額占GDP的比重是4.13%,韓國則是6.9%,臺灣對文創的投入只占韓國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然而,對GDP的貢獻確是韓國的三分之二。
特別是,兩岸簽定ECFA后,他說,大陸取消對臺灣電影配額,而大陸電影總票房2010年破人民幣103億元(新臺幣453億元),成長64%,預測2015年將成為世界第二大電影市場,預估總票房達人民幣400億元(新臺幣1759億元)。
他說,目前兩岸在影視合作上雖剛起步,但已看到未來的前景,所以兩岸若能聯手結合各自的優勢,必能超越韓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