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12年的新臺幣兌換業務,從僅有中國銀行一家、僅限于福州廈門兩地起步,如今在福建又獲進一步“擴容”,在兩岸簽署ECFA及其生效的大背景下推進兩岸金融合作。
記者17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了解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本月初已批復同意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興業銀行簽約授權的外幣代兌機構在福建省內辦理新臺幣兌換業務;原則同意廈門銀行在廈門市取得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的分支機構,及其含簽約授權的外幣代兌機構,試點辦理新臺幣兌換業務。
至此,福建新臺幣兌換取得新突破:兌換銀行由3家增至4家,新臺幣兌換業務由銀行柜面延伸至簽約授權的外幣代兌機構,擴大了兌換網點和業務延伸面,在閩臺胞兌換新臺幣將更加便利。
此間研究人士稱,福建新臺幣兌換業務再“擴容”,不斷取得新突破,這是因為閩臺交流合作深化拓展,規模日益龐大,尤其是兩岸簽訂ECFA之后,閩臺交流合作更將全方位推進,必然帶動資金流大進大出,客觀要求兩岸貨幣兌換跟進。
早在1998年,中國銀行廈門分行、福州分行與馬江支行開始辦理新臺幣兌換人民幣業務。2004年1月1日起,福建省內的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五個地市的中國銀行試點開辦新臺幣現鈔兌出業務,進行新臺幣與人民幣的直接雙向兌換。到2009年10月,中國銀行在福建的新臺幣試點范圍擴大至全省中行網點。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提供的統計數字顯示,今年前9個月,福建兌入新臺幣1.83億元,兌出新臺幣1.8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6.93%、137.43%。(記者 羅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