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12日表示,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將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生效當天正式運作,展開后續談判工作,四個協議中將以投資保障和爭端解決機制優先。預計2010年8、9月開張運作。
據報道,由于ECFA中已規定四項協議必須在ECFA生效半年內啟動談判,包括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保障以及爭端解決機制,ECFA生效當天,黃志鵬說,經合會就要正式運作。
ECFA目前在“立法院”審查,已逕付二讀,一個月協商期后,可透過表決完成三讀,黃志鵬說,依約規定,大陸方面收到之后的次日生效。生效的時間應該在8月或9月。
此外,黃志鵬說,經合會沒有辦公室,沒有編制人員,是項虛擬組織。如屆時由“經濟部”主導,經合會的幕僚機構和行政人員就在“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