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3月25日電 臺灣“行政院”院長陳沖25日表示,綜合考量兩岸區域貿易總額日益擴大,以及香港開發的人民幣金融商品已漸多樣化,為強化臺灣經貿地位并提升金融業競爭優勢,臺灣須有整體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
陳沖今天召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財政部”及“陸委會”召開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會議,討論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
陳沖在會中表示,在拓展與中國大陸服務貿易往來方面,除積極執行《兩岸經濟合作框構協議》早期收獲清單及進行后續協商外,也需盡早建立新臺幣與人民幣清算機制,增加兩岸雙向貿易交易幣別選擇,并作為島內外匯指定銀行(DBU)擴展人民幣業務的基礎。
他說,“金管會”、“央行”等單位應積極規劃配套措施,包括擴大島內外匯指定銀行業務范疇,開發人民幣金融商品,并協助臺灣金融業者在中國大陸地區擴大人民幣業務范圍,充分發揮金融業優勢,盡早在兩岸提供人民幣金融商品的理財平臺。
“中央社”報道,陳沖強調,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需跨“部會”協商合作,強化橫向及垂直溝通,發揮整體統合力量,并指示“政務委員”管中閔擔任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協調平臺召集人。(記者陳立宇 劉舒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