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的增減,關乎經濟運行全局,關乎全體國民。在經濟形勢依舊撲朔迷離的后危機時代,到底是增稅還是減稅,已成為各國政府難念的經。
為了對抗債務危機和維護經濟復蘇,歐洲游走在加稅與減稅之間,力圖尋求平衡,但似乎并不成功、反而引發了民眾極大的不滿。在美國,布什政府推行的全民減稅即將到期,奧巴馬提出了“區別對待”的修改方案打算為中產階級實施永久性減稅、對富人加稅,股神巴菲特亦持類似觀點。很多新興市場國家,例如印度,也推行了減輕稅負的經濟刺激政策。
對于中國來說,經濟危機爆發以來一直推行積極財政政策,推進財稅體制改革、進行結構性減稅、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是政策主基調。這和我國宏觀稅負偏高、已超過GDP30%的不合理現狀相一致。
但事實上,從財政收入的實際情況來看,很難找出有減稅的跡象:在發達國家的財政收入一般保持在1%左右的低速增長甚至負增長時,中國的財政收入一直保持了較高的增速,而稅收增速更是高于財政收入增速。雖然隨著基數的提高,今年下半年月度財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緩,但從絕對增量上來看依然驚人,預計全年財政收入可以輕松突破8萬億、稅收收入突破7萬億,增速超過20%,遠超居民收入增長。
遺憾的是,我們很難發現相關部門在結構性減稅方面進行制度設計和規劃,反而更多的表現為一種“加稅”情結,即想方設法增加新的稅收。給股市去泡沫,收印花稅;給房地產降溫,醞釀房產稅、物業稅;為了保護環境,出臺車船稅……種種理由設立的稅種,以及各種精心設置的“梯度征收”,不僅沒有實現減稅,反而是在物價不斷上漲的同時,讓公眾的消費能力再打折扣,這似乎與拉動內需增長的經濟調整政策相矛盾。
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中低收入者承擔的稅負過重,而不是像其他國家主要由富人來支撐稅收。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個稅的起征點還是在2005年調整的,隨著居民收入的整體提高,該稅種不僅由一項名義上的“富人稅”變成了事實上的“窮人稅”。以統計局公布的三季度經濟數據測算,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9941元,月均1104元,按照財政部門給出的1.97的贍養系數,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已經達到2175元,超過了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標準。其意味著居民的部分基本生活費用也被征稅,這不僅不符合國際慣例和個稅稅收理論,也不適應“擴內需”的經濟形勢。
要完成經濟結構的調整,本身就包含著對過去“重稅主義”政策的修正,這也是平衡國、民財富格局的應有之義。尤其是在通脹預期愈演愈烈的當前,如果不能修正收入預期,何談增強消費信心?要增加居民的收入,減稅才是王道,尤其是給中小企業和普通勞動者減稅。事實上,近期諸多研究者都開始呼吁減稅。例如,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李稻葵就呼吁實施大規模減稅。只有通過財政稅收改革,提高公眾可支配收入,讓公眾可支配收入和GDP同步上升,上升速度甚至可以更快一點,這樣才能讓老百姓消費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