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公共租賃房實施意見步入征求意見階段,這讓滬上為住房忙碌奔波的中等收入群體看到了一線曙光。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市政協就曾以建議案的方式提出,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讓城市中的“夾心層”可以安居。在這份題為《關于重視推進部分中等收入群體安居工作的若干建議》的建議案中,諸多建議放在公租房新政初步亮相的今天依然有可貴的借鑒之處。
誰在面臨住房尷尬?上海市政協人資環建委調研顯示,近期有居住困難的部分中等收入人群的總量在30萬戶之內。
買不起商品房,住不進廉租房、經適房,這一類人群多為中等收入群體,被稱為城市中的住房“夾心層”。在建議案中,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建設委員會指出,由于房價的快速上漲,結構性矛盾突出,不同收入群體的住房消費出現分化,高收入和低收入兩端人群分別通過市場購房和政策保障兩條渠道解決住房問題,而中等收入中的部分群體由于難以承受高企的房價,也不會被納入廉租房、經適房的政策范圍,其自住和改善需求被極大抑制,這一社會群體的住房矛盾凸顯出來。
他們認為,人才是一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創造力迸發的源泉,事關城市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后勁。中等收入人群的安居問題,已經明顯削弱了上海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和上海持續發展的后勁,矛盾突出,亟待重視并有效解決。
這部分群體究竟包括哪些人?市政協人資環建委先期進行的一項調研顯示,目前上海中等收入群體中安居有困難的大體有三類:一是至今仍租住老公房和居住售后公房期望改善的戶籍家庭;二是這些家庭中新生代的成家置業者;三是新上海人群中各路人才的住房困難戶。其中矛盾最為顯現的要數大齡青年中的結婚用房和中青年人才的安居問題。
此次調研的取樣方式經過周密研究:以三口之家年收入的支付能力來分析這部分群體,其家庭收入應在經濟適用房準入條件之上,即年家庭總收入約為8萬元以上,如按慣例將上限取為下限的2.5倍,則調研中所取的是家庭年總收入不超過20萬元的部分中等收入群體(即住房有困難,但每月家庭總收入在1.6萬元左右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