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受傷,如果單位不給錢,就由工傷保險基金先支付。這一“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是去年7月1日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中的一個新內容,被認為是工傷勞動者保護史上的里程碑,但今天發(fā)布的一項調研報告顯示,法律實施近一年來,這一制度落實程度很低,配套建設不到位,很多未參保工傷勞動者救治和生活陷入了困境。
北京義聯勞動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fā)布的《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制度2011年~2012年實施情況調研報告》顯示,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已開始落地。從該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所獲答復看,浙江寧波、溫州,山東淄博,云南麗江4個城市的人社部門受理了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申請,寧波和淄博已分別向申請人先行支付了99200元和55860元工傷待遇。威海市、廈門市、河池市還出臺了針對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的實施細則。
“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實施已經破冰,一些勞動者從中獲益!绷x聯中心主任黃樂平介紹說,取得成績的同時,這一制度在總體上未能做到普遍有效實施,具體表現為制度落實程度過低,未參保工傷勞動者的救治和生活陷入困境;制度配套建設不到位;勞動者沒有充足渠道了解先行支付制度等。
這一報告以全國范圍內(港澳臺除外)的283個地級市和4個直轄市為調查對象。報告顯示,目前表示可以接受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申請的城市僅有28個,占11.4%;明確表示“不可以”申請的城市則多達190個,比例高達77.2%。此外,超過一成的城市表示“不確定”、“不知道”等。僅有9個城市出臺了有關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的實施細則,占4.4%。高達88.3%的城市,明確表示沒有實施細則。
義聯中心調查發(fā)現,78.6%的工傷勞動者表示沒有聽說過《社會保險法》,91.8%的工傷勞動者根本不知道先行支付制度。
該中心在對9個城市的人社部門進行實地走訪后發(fā)現,有8個從未在辦事大廳的宣傳欄貼出先行支付制度的規(guī)定,有1個表示“以前貼過,但因時間久遠所以撤下了”。對網站的調查顯示,在277個有官方網頁的地級市人社部門中,僅有13.7%的城市在網站上貼出了《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
調查還發(fā)現,先行支付制度可能帶來的風險,也是導致人社部門拒絕接受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申請的一個考慮。有69個城市拒絕接受先行支付申請的原因是“當事人沒有參加工傷保險”,26個城市則擔心“用人單位若不存在了就沒有了被追償主體”。
報告建議國家盡快制定《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推動落實先行支付制度;提高工傷保險基金統(tǒng)籌層次,降低區(qū)域性基金風險;地方政府應盡快出臺實施細則,加大對先行支付工作的推進力度。(記者 張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