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財政部日前公布了我國2011年稅收收入增長的結構性分析報告。該報告顯示,2011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連續跳過5000億元和6000億元兩個大關,達6054.09億元。羊城晚報記者還獨家獲悉,我國個人所得稅增收規模也因此首次突破千億元,2011年比2010年增收1216.92億元,同比增長25.2%。
從財政部此前公布的1994年至2011年個人所得稅收入情況看,2010年我國個稅收入達4837.17億元,而2011年一下子連上兩個臺階突破6000億元,增收規模也首次突破千億元。
由于我國個人所得稅是對11項個人所得征稅,因此,2011年個人所得稅增長的結構值得關注。
從財政部報告看,2011年對個人所得稅增長貢獻較大的所得項目有財產轉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其中,財產轉讓所得稅增長幅度最大,同比增長高達79.2%。原因是,隨著資本市場和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個人股權轉讓以及拍賣收入大幅增長,帶動居民財產轉讓所得稅快速增長。另外房屋轉讓所得稅同比增長也較大,達到31.6%。
不過,從2011年9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在2011年的最后三個月里,對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增長結構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在2011年第四季度,工資薪金所得稅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出現了負增長,同比下降幅度較大,其中,工資薪金所得稅同比下降11.1%,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同比下降10.7%。對此國家稅務總局曾解釋: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工薪所得應納稅款是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10月份的工薪所得稅才是執行新政策后的應納稅款,所以,新政策的減稅效應從10月份才開始充分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