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日宣布,“十二五”期間北京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確保保障房供地,加大資金支持,力爭使本市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明顯改善。
據介紹,北京市將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并軌建設、分配、運營和管理。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標準,改進和完善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和定價機制。在土地供應上,“十二五”時期,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50%。北京將創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方式,完善不同類型保障性住房土地供給的劃撥、出讓、協議租賃等方式,切實降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成本,研究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定向儲備制度。
在資金保證上,北京市、區縣政府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將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優先位置。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確保土地出讓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北京將支持和鼓勵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在貸款條件、貸款利率和貸款期限上為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提供更加優惠的貸款政策。此外,北京還將爭取擴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額度,進一步擴大試點規模,支持金融產品創新,探索發行中長期債券、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
在規劃設計和工程質量等方面,北京規定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一般不低于30%;軌道交通沿線、站點周邊以及商業、產業聚集區周邊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還應適當提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北京還將率先在公共租賃住房中試點推行標準化設計、標準化性能評價制度等,規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實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終身制。
在分配管理上,北京將建立統一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和住房狀況等審核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動態化管理和實時審核;建立經濟適用住房封閉運行機制,新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確需轉讓的,由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對于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原經濟適用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北京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將優先向一定年齡以上的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導單身年輕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記者 劉德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