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應讓更多低收入人群分享改革成果
29日召開的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貧困與發展金融研究室主任吳國寶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按世界銀行2005年公布的購買力平價標準(1美元相當于3.4元人民幣)來估算,2300元的扶貧線比國際上日均1.25美元的標準要高出約48%。
吳國寶說,中國的貧困標準一直低于國際水平,世界銀行曾經做過統計,中國的貧困標準是最低的幾個國家之一。按照新的標準,估計貧困人數占農村人口的15%至18%之間,約為1億人左右。
據了解,全國農村扶貧標準從2000年的865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以此標準衡量的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從2000年底的9422萬人減少到2010年底的2688萬人;農村貧困人口占農村人口的比重從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
吳國寶認為,過去一二十年的發展過程中,一方面貧困發生率不斷減少,另一方面體現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卻在一直增大。導致這種現象的一個原因就是貧困標準太低,只有很少一部分貧困人口得到政策扶持。通過提高扶貧標準,使得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能夠分享改革所帶來的好處。
三農問題專家、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研究員李昌平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經濟高速增長的條件下,貧困問題是與分配制度高度相關的。一些地方進行開發性扶貧,把水資源、礦產資源都開發了,GDP增長很快,但當地老百姓反而越貧困。這主要就是因為分配不均,貧富差距不斷拉大,應該讓貧困人口更多地享受醫療、養老等國民待遇。
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指出,到2020年,深入推進扶貧開發的總體目標是: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扭轉發展差距擴大趨勢。會議還指出,今后一個時期,國家新增社會保障投入要向農村尤其是貧困地區傾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明年要實現全覆蓋。(記者 白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