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0日電 (記者 周兆軍 郭金超)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0日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主要目的是減輕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力度。中國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會上表示,草案擬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謝旭人說,為了有效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草案規定,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
同時,草案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并入45%稅率,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謝旭人介紹,草案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表的級距作了相應調整,將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
關于調整個人所得稅對財政收入的影響,謝旭人表示,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初次級距,減收約100億元;調整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減收約110億元,合計全年約減少財政收入1200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