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中央臺消息: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關系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發展生產、保障供應、強化監管,保證了市場供應和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穩定市場價格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及時采取有力措施,堅持扶持生產、保障供應與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結合,實施短期應急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理順價格關系與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相結合,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活動與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相結合,以經濟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穩定市場價格,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大力發展農業生產;
二、穩定農副產品供應;
三、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
四、保障化肥生產供應;
五、做好煤電油氣運協調工作;
六、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七、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八、繼續落實規范收費的各項規定;
九、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十、規范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
十一、加強農產品期貨和電子交易市場監管;
十二、健全價格監管法規;
十三、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
十四、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制度;
十五、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十六、建立市場價格調控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在2010年11月底前將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報告國務院。國務院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調查了解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市場物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