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日發布《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稱,對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將采取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的支持方式,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暫行辦法自昨日印發之日起施行。
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是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專門用于支持地方特色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聚集區內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節能減排、協作配套,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的資金。它的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方式。同一年度,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支持方式。特色產業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特色產業資金無償資助的額度,每個項目一般不超過300萬元。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年貼息率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貼息額度一般不超過300萬元。
企業欲申請該特色產業資金,需同時具備“位于地方特色產業集群或特色產業聚集區內”、“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等5項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需包括“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會計報表”等。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直存在,尤其在金融危機期間難度有增無減。金融危機爆發后,財政部在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中,其中曾重點提出,重點支持地方特色產業發展和農產品加工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