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記者1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等4部委近日聯合下發通知,確定自6月1日起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這份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明確,補貼標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通知規定,補貼資金撥付給汽車生產企業,按其扣除補貼后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或租賃企業。試點期內,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后,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貼標準。
通知指出,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安排一定資金并出臺相應配套政策措施,重點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使用、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建設等給予支持。
此外,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還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將發動機排量在1.6升及以下、綜合工況油耗比現行標準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車(含混合動力和雙燃料汽車)納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中央財政對消費者購買節能汽車按每輛3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直接兌付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