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現金凈投放量已連續6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一
在深圳各銀行的營業網點,近日規定個人每日提取現金不得超過3萬元、每周不得超過5萬元、每月不得超過20萬元;企業每日提取現金不得超過10萬元、每周不得超過20萬元、每月不得超過50萬元。
此前,深圳地區各銀行對個人、企業提取現金沒有限制,僅規定10萬元以上的大額取現需提前預約。據悉,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各銀行均未采取“限額提現”的措施。
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提供的數據,深圳的人民幣現金凈投放量逐年大幅攀升,自2001年起,已連續6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一。今年前9個月,深圳的現金凈投放量已占全國近一半,10月份進一步急速增長。
“限額提現”受到質疑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限額取現”向媒體提供了一份書面解釋,稱這項措施“是為了遏止非正常大額提取現金、維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這位負責人說,銀行在滿足深圳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的正常現金需要的同時,也發現一些人利用大額提取現金進行偷漏國家稅收、走私、洗錢等違法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負責人說,“背包黨”更大的危害是為洗錢、地下錢莊等非法活動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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