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深圳的梁先生來到繁華的華強北商業街購物,身上帶的現金不夠了,他像往常一樣到附近的招商銀行ATM機上提取現金。可是,刷了好幾次,均顯示無法提取。梁先生又拿出另一張卡去另外的銀行刷,還是無法提取。從晚上9點到10點,他沿著華強北商業街走遍了所有銀行的ATM機,都沒有提到錢。
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早在9日,因為給家人交醫療費,他去招商銀行取錢,柜臺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同一賬戶名下每天最多只能取3萬元,“一個星期內取款不能超過5萬元,一個月取現金不能超過20萬元”。為了取3萬元現金,張先生一下午跑了3家銀行,也只取到了兩萬元。
而據當地媒體報道,最近幾天,各報社陸續收到了多位市民的投訴電話,講述了在深圳各大銀行ATM機上取不到錢的不便,和在銀行大額取款受限的遭遇。
記者到幾家銀行取款時發現,在靠近繁華地段的光大銀行、興業銀行以及深圳發展銀行等一些ATM機取款均未成功。據悉,位于深南天虹商場對面的深圳發展銀行在ATM機旁邊貼出了公告,表示接到上級部門通知,該行將從晚上9點到次日早晨7點之間,停止ATM機的對外服務。而在距離該銀行網點不遠處的農業銀行的4個ATM取款機上,雖然沒有任何公告,但都在取款機的上面貼著“暫停取款”的字樣。
在城市中心區購物公園對面的工商銀行網點,則告示說:接分行通知,從11月9日開始,將所有ATM設備的單筆取款限額更改為1000元/次。
就此,記者采訪了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的有關部門,他們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書面的解釋。
這份名為“深圳市現金管理部門加強現金管理問題答記者問”的書面函稱:今年以來,特別是第四季度,深圳市各家商業銀行根據深圳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采取了加強現金管理的措施,引起了社會關注。但加強現金管理是深圳各家商業銀行根據我國人民幣現金管理的有關法規,在滿足機構和個人正常提取現金的同時,適度控制各機構賬戶及個人賬戶的提取金額,引導機構和個人更多使用現代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進一步提高銀行對廣大客戶的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現金交易從事違法經濟活動,防止擾亂深圳正常經濟秩序的一種措施。
為什么會在深圳而不是其他城市出現這樣的情況?該函回復說:從2001年開始,深圳人民幣現金凈投放量逐年大幅攀升,已連續6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一。以今年前9個月為例,深圳的現金投放量已占全國近一半。大規模的現金投放也混雜了相當多的利用大額提現來進行黃賭毒、走私、洗錢、偷稅漏稅等各種違紀違規違法行為,對深圳正常的經濟秩序和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利益都有不利影響。
大規模的現金投放使深圳產生一批職業提鈔人,他們通過持續的異地匯入提款,頻繁進行大額提現,擠占了大量正常客戶的服務資源,造成了客戶非正常排隊的現象,嚴重影響了銀行對客戶的正常服務秩序。
函中提到,目前,深圳市民一般正常的大額開支有3項:買房、買車、裝修,這幾樣絕大多數市民都是先交一部分定金,剩余款項大多通過銀行轉賬實現支付。銀行轉賬完全可以滿足大多數支付需要,對普通市民的生活不會構成影響。
1992年頒布的《儲蓄管理條例》規定了“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取款自由是企業個人可運用各種支付手段滿足生產經營和生活消費的各種需要,加強現金管理正是為了保證廣大存款人的合理現金要求,從而達到取款自由的目的。
最后提到,本次加強現金管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各金融機構將優先滿足小額現金支取客戶的提現要求,優先滿足已核定金額的、支取現金用于工資發放的企業的提現要求;二是各金融機構適度控制各機構賬戶以及個人賬戶的提現金額。(記者 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