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當債務人的資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時,就可以申請破產了,可是在美國,很多人卻連申請破產的錢也交不起了。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芝加哥大學和華盛頓大學的多名教授聯合完成一份報告顯示,個人申請破產保護的平均費用超過1500美元,今年幾十萬美國人可能無錢破產。
報告顯示,預計約20萬至100萬個人消費者今年無力支付申請破產保護的費用。根據破產法,個人要繳納300美元聯邦法庭文件費用,其余部分主要是律師費、強制信用咨詢費、債務人培訓費。
破產費用繁多,意味著在經濟不景氣的當下,不少因失業、房屋抵債、突患重病而債務失控的美國人,正失去破產這條最后的財務生命線。至于近年來申請個人破產費用為什么迅速上漲,原因主要在于2005年的防止濫用破產與消費者保護法案為減少申請破產人數,設置了更多要求和環節。破產程序更加繁瑣,也導致律師費用相應增加。這樣做的結果是:相對好過的中產階級付得起申請破產費用,收入偏低的人卻無錢申請,因此不得不排除破產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