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11月23日電 (記者張正富)歐盟委員會23日公布了旨在加強歐元區成員國預算監管的提案,要求各成員國在向本國議會提交稅收和支出計劃草案前,必須事先提交給歐盟征求意見。
根據該提案,歐盟委員會如果認為歐元區成員國的預算有悖于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所規定的相關政策義務,就有權要求該成員國政府對預算作出修訂。雖然歐盟委員會的意見沒有法律效力,但它將會通過公布修訂建議給成員國施壓。該提案同時要求歐元區成員國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政委員會對預算進行獨立評估。
歐盟委員會還提議依據歐盟相關法律對正在接受救援或面臨嚴重金融風險的成員國的預算加強監管,歐洲理事會將有權建議這些成員國向國際救助機構請求金融援助。
在回答記者關于提案中所涉及權力的合法性問題時,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在公布提案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歐盟條約第136條規定,歐盟委員會有權提出具體法規,以加強歐元區的一體化。
巴羅佐說:“當前的債務危機已經顯示,歐盟層面上如果沒有更加強有力的經濟治理將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維護我們的共同貨幣。事實證明,由各成員國自己監督預算紀律是不行的。如果歐盟委員會不做這件事情,又有誰能做呢?”
他還說,當前正是深陷困局的歐元區強化經濟治理和經濟一體化的最佳時機,“形勢一片大好的時候,大家都會覺得困難的時刻永遠不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