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統計局日前發表的報告稱,在1999年到2009年的10年中,歐盟能源消費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太陽能)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由1999年的5%上升到9%,10年中差不多翻了一番。
該報告顯示,2009年,歐盟能源消費總量為17.024億石油當量噸。在1999年到2009年的10年中,石油在歐盟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雖由原來的39.2%下降到36.6%,但仍是最主要的能源;天然氣在歐盟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由原來的22.4%上升到24.5%,表明天然氣正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固體燃料在歐盟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由原來的18.3%下降到15.7%,下降幅度明顯;核能在歐盟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的比重由原來的14.2%下降到13.6%,基本上沒有出現大的改變。
該報告稱,在歐盟成員國中,石油在本國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最高的國家是馬耳他,為100%;其次是塞浦路斯,為96%;盧森堡排列第三,為63%。石油在本國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最低的國家是芬蘭,為23%;其次是奧地利,為27%;瑞典列第三,為34%。在過去10年中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提升幅度最大的國家是丹麥,由8%提升到17%;其次是瑞典,由27%提升到34%;德國列第三,由2%提升到8%。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所占比重提升幅度最小的國家是匈牙利,由3%提升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