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消委會比較二十一家信用卡機構年利息收費,與四年前比較,收取的利息“逆市”上升,過半數機構收取簽賬實際年利率高達三十厘以上,四年前只有三家機構收取如此高息。截至今年六月,消委會收到一百七十五宗關于信用卡的投訴,當中一半涉及收費與服務問題。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普及,根據金管局數字,今年首季的信用卡賬戶總數達一千四百七十萬個,平均每名港人有二點一張信用卡。消委會二○○六年進行信用卡產品及收費調查,二十二間發卡機構僅有三家收取年息高于三十厘水平;今年再次收集二十一間發卡機構資料,發現十一間購物簽賬只付最低還款實際年利率逾三十厘以上。
數據顯示,購物簽賬只付最低還款實際年利率由最低的八厘半至三十六厘不等,最平息的是安信信貸,至高息的星展銀行;若用戶不能按時繳付最低還款額,以富邦銀行為例,拖欠簽賬的實際年利率可高達四十七厘。
發卡機構現時在不違反《銀行營運守則》下,可自由訂定利率水平,消委會指在現時按揭利息維持在大約百分之二的水平,而銀行存戶利率更低于百分之一,信用卡持有人要負擔的財務費用,明顯較按揭借貸人為高。
消委會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時,應留意在卡結欠時可能涉及的收費及罰款,而申請信用卡前要保持冷靜,并按實際需要才申請。
消委會提醒市民,每張信用卡均收取年費,據銀行數據顯示,年費由一百二十五至六千元不等,一般新客戶獲得豁免,但發卡機構通常會為卡戶自動續期,市民應留意有關豁免期限。根據《銀行營運守則》規定,發卡機構不得自動將卡續期,應至少給予續期日起計最少三十天考慮時間,讓持卡人可毋須繳費下取消續卡。
消委會去年共接獲四百三十九宗有關信用卡投訴,其中二百九十二宗投訴收費和服務;截至今年六月,有關信用卡投訴亦有一百七十五宗,當中八十八宗涉及收費與服務問題。
有投訴人在信用卡截數日前以繳費靈付卡數,卻因轉數日過了截數日期,結果被銀行征收逾期費用。
消委會提醒市民,大部分發卡機構在月結單背面印有各繳款方法的截數日及截數時間,如以繳費靈付款,截數時間在一至五晚上七時前,過后或于周六、日及公眾假期發出付款指示,一般在下一個工作日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