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當網“價格烏龍”事件還未消停,淘寶網近日也出現了將團購商品標價1元出售的事件,雖然兩家網站都作出了道歉并賠償,但大部分低價搶購的買家卻并不答應,理由很簡單——不管標價是否合理,訂單成交了就得發貨,如果賣方單方面取消訂單,那就有失誠信;不過在賣家看來,買家利用別人失誤或網站漏洞占便宜,也不是君子所為。對于互相指責的買賣雙方,“錯價門”究竟考驗的是誰的誠信呢?
■賣家:按錯價發貨“傷不起”
在淘寶網此次的“1元事件”里,“被促銷”的網店賣家最為郁悶,這些賣家都參與團購促銷,但沒想到自己店里價值數十元至數百元不等的商品卻被以1元的價格買下,如果發貨肯定得賠錢,不發貨又擔心對店鋪信譽造成損失。
“我的店鋪一共被搶購了7000件‘1元促銷品’,這些商品的原價從100元到500元不等。”一家數碼產品店的店主對媒體表示,如果按照1元的價格發貨,損失將高達數百萬元;如果不發貨,又擔心遭到買家的投訴。
一位網店賣家告訴記者,她的淘寶小店也曾經標錯過價格,當她發現錯誤后與下單的買家溝通,能不能改成6折價格交易,讓她寒心的是幾乎所有買家都拒絕了。最終這位賣家為了維護店面信譽,按照錯誤價格發了貨,損失了幾千元,她心里挺不是滋味,“雖說我們有錯在先,但是利用別人的錯誤占便宜,事后非逼著人家做賠本買賣,這難道是很誠信的行為嗎?”
■買家:正常付款下單憑啥取消?
對于在網購時遇到標錯的價格,大多數買家都認為賣家是明碼標價,至于這個價格是對是錯跟自己無關,只要買家已經下單、付款,賣家就應該按成交價格發貨。
一位參與了“1元促銷品”搶購的買家表示,雖然她猜測1元的價格可能是賣家或系統出了問題,但還是付款訂購了數百件商品,“先買了再說,有便宜誰不占?”
不過也有買家認為,購物網站搞活動促銷是常有的事,自己并非故意占便宜,“我還以為是1元秒殺活動呢,成功下單后還覺得挺走運。”
■律師:關鍵是價格存不存在誤解
買家利用錯誤價格“占便宜”,到底是合理購物還是不當得利?對此法律界人士也意見不一。有律師認為,如果消費者提交訂單并付款,買賣合同就相當于成立了,如果賣家不發貨,消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賣家履行合同。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合同法》中規定,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誤解或明顯有失公平,當事一方有權請求撤銷合同。
“當當網1元阿迪鞋”一案中的原告代理律師趙占領告訴記者,網絡購物有其特殊性,在團購、秒殺時出現1元的低價是有可能的。“有些商家利用低價吸引眼球,然后又以缺貨為由取消合同,變相地達到營銷目的。”
如果買家明知價格出錯仍趁機搶購,事后以“不知情”為由,一定要求賣家履行合同呢?趙占領表示,由于買賣雙方都有可能發生不誠信情況,因此就要讓掌握較多信息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商家有充分證據證明是技術故障或者人為失誤,可以依據《合同法》主張免責。”
新聞內存
蘋果公司也曾遭遇“錯價門”
2010年7月23日,蘋果公司在中國臺灣地區的官方網站將一款原價51180元新臺幣(約合11200多元人民幣)的“Mac mini主機+8GB內存”錯標為19900元新臺幣(約合4300多元人民幣),結果同樣是大量聞訊而來的網友紛紛搶購,訂單多達4萬多臺,而該款電腦平時的銷量一周也不過兩三臺。
當時下單客戶致電蘋果客服部門,得到的答復是“需要補差價才能購買,否則訂單取消”。此事不僅引來臺灣消費者保護組織的痛批,甚至臺北市政府也向蘋果公司發出行政調查函。
最終,蘋果在臺灣的公關公司表示,標錯價原本是為了優惠教師、學生,蘋果方面也同意按照標錯價格出貨給下訂單的教師與學生,但其他消費者不能按“烏龍價格”出貨。因為這起“價格烏龍”事件,蘋果去年也成為臺灣消費者申訴最多的公司。(本報記者 車利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