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酒、化妝品等4類商品的包裝層數不得超過3層,商品包裝成本總和不應超過售價的12%。國家標準委昨天發布了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的征求意見稿,擬出臺上述標準規定。
記者了解到,《要求》由國家標準委提出,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包裝聯合會等單位起草,適用于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食品和化妝品。標準規定了食品和化妝品包裝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標計算方法。
標準擬強制規定,飲料酒、糕點、茶葉、化妝品這4類商品的包裝層數必須不超過3層,糧食的包裝層數必須不超過2層。在“包裝空隙率”指標上,要求飲料酒、糕點的包裝空隙必須不超出商品體積的55%,化妝品不超出50%,茶葉不超出25%,糧食不超出10%。不屬于飲料酒、糕點、茶葉、糧食的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應不大于45%,包裝層數應不多于3層。以上均屬強制性條款。
此外,標準擬規定,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2%。